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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府积极支持空港国际物流区建设,日前推出的《天津空港国际物流区规划土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空港物流区成片受让的土地出让金收益,按规定扣除业务收费后,全额返还保税区管委会,统一用于空港物流区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
该《办法》明确空港国际物流区四至范围为:东起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停机坪,南至机场货运路,西至外环线绿化带,北至规划机场北边界,规划面积约0.95平方公里。《办法》明确,空港物流区用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应向市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开垦费,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保税区管委会对一次性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出让使用费确有困难的单位,准许先缴纳总额的30%,其余部分可分期缴纳。该《办法》还明确,对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条件的土地转让,不予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并责令限期改正。对不按批准的规划进行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