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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开始在京城房地产界闹得沸沸扬扬的中海雅园业主公开招标换管家的事情,近日再度引起业界关注。
不久前,依法成立的中海雅园物业管理委员会在25家应聘物业公司中选定的金罗马物业管理公司以中海雅园物业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没有认真履行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招标合同招开全体业主大会,致使该公司中标后无法顺利与原物业公司进行交接,无法进驻小区从事物业管理为由将“管委会”告上法庭。
目前,该案已经海淀法院复兴路法庭审理。
庭审中,“金罗马”要求法院判决“管委会”继续履行合同,并退还中标时所收取的10万元投标押金及利息。“管委会”主任胡密珍及其诉讼代理人印宝昌律师则表示,没有履行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招标合同的是“金罗马”,而并非“管委会”。
胡密珍认为,“金罗马”至今不能进驻小区的主要原因是原有物业管理公司———北京中海世纪物业管理公司赖着不走,“金罗马”在中标后与“管委会”的配合也不力。“金罗马”在“管委会”先后两次向其发出书面通告,要求该公司到中海雅园共同磋商小区管理交接事宜后,始终未和“管委会”进行交接事宜的磋商。而“金罗马”提出的“管委会”未召开业主大会的问题并不存在。胡密珍说,“管委会”曾于2001年9月5日开始根据小区办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每位业主通告了“管委会”的招标换物业管理公司的决议,并以统计业主的否决意见的形式多次争夺了小区全体业主的意见。
“管委会”向法庭提出,为真正查实“管家”难进的原因,应追加“北京中海世纪物业管理公司、北京中海物业管理公司、北京中海兴业房地产公司”等3家与本案有关的单位作为本案的第三人。
商品房小区业主通过招标选换物业管理公司在北京才刚刚开始,然而,今年以来,富城花园用换“管家”发生恶性群殴,中海雅园又被未进门的新“管家”推上被告席。对此,社会上议论颇多。有人认为,此案中“金罗马”有炒作之嫌,“金罗马”在25个竞争对手中胜出的“杀手锏”是其对自行解决进驻小区表现出的强大信心,而合同签订后却无所作为,在物业管理市场激烈竞争的情况下,此种巧出风头的做法应受到谴责和制约。
据悉,目前法庭在等待原、被告双方进一步举证后再次审理。“管委会”方面表示,由于“金罗马”缺乏信用,“管委会”已决定不聘用该公司,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将在竞标结果中的第二或第三名企业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