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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扶植尽量保证各方利益马宁(北京市商业委员会主任助理)
北京市政府1996年12号令规定,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必须用于商业服务,而商业服务又必须包含超市、书报亭、邮局等12种商业业态。当然,高档社区可适当增加一些特色服务项目,如专卖店、咖啡厅、健身中心等。2001年北京市社区商业连锁经营总额约占整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1%,今年上半年这个比例已经增至16.3%左右。为了配合社区商业的良性循环,使社区商业不仅建起来、卖出去,而且还能活下去,市商委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扶植:
1、由北京市商委主办的“社区商业发展规划论坛”将于今年8月下旬在京举办,邀请来自国内外优秀社区商业的开发商、地产顾问公司、商业咨询公司、景观规划公司、建筑设计公司、零售商以及相关专家学者进行研讨,意在为开发商、投资方和经营者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共商社区商业发展“多赢”策略。
2、拟定今年下半年到明年上半年,借鉴上海、深圳等市新建社区成功的商业运作模式,在全市新建小区中树立样板社区商业模式,以供参考。
3、不定期请国内外商业专家为开发商讲课,鼓励商业专家、零售商介入社区商业的前期规划。
4、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将出台相应政策,大力协助社区商业的招商引资。像今年5月,市商委首联集团与西班牙著名折扣店连锁集团签约,预计明年在北京各新建小区大规模推行连锁折扣店。
5、在近郊推行社区商业预留制度。由各区县有关部门买断社区内的商业面积,然后统一规划、公开招商,解除开发商的后顾之忧。
6、加大对“马路游击队”的打击力度,保证社区商业的购买力。
要避免片面地求大求全求洋
张采庆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北京市政府第六届政府顾问团顾问
社区商业建设要避免片面地求大求全求洋,我提出四个适应:
1、商业中心设计与商圈内的居民需求相适应,就是说与商圈内人员数量、购买力水平、民族文化特点以及拥有私车等情况相适应。
2、商业中心定点要同方便居民购买相适应,就是要考虑居民购买的距离,在居民进出口设点,中心内各店布局都要方便顾客。
3、商业中心的建筑风格与社区的文化氛围、周边居民素质相适应。
4、商业中心规模与经济效益相适应。规模太小了,不能满足居民的需求;规模大了,容易形成资产闲置,出现亏损。我个人认为,人均大约在0.1%到0.3%平方米的商业建筑面积比较合适。
造场不等于造市有路并非有序
王希来(中国商业地理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商贸学院教授)
区域性商业开发强调先看后看,先看“硬件”,包括交通条件、购买力、客流量三方面;后看“软件”,例如政府相应政策、社会反响等。区域性商业格局的形成,我提出两点意见:
1、造场不等于造市。开发与利用是互相衔接的,例如雅宝路市场,最早是自然形成的,现在挪到神路街,只是把“场”挪走了,“市”没牵过去,所以神路街雅宝路市场一直不景气。
2、有路并非有序。有时候路已经通了,但是市场秩序混乱,也很难有大的发展。比如木樨园地区,这里交通四通八达,有人气,有商机,但是市场秩序混乱,商品档次太低,它的发展前景就很令人担忧。尤其消费者分成层次以后,中、中高档消费者会不会去,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