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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春市房地局、长春市房改办在吉林省宾馆隆重举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仪式,50户低保家庭中的无房户,从市长李述、副市长王学战以及房地局等领导手中接过金灿灿的钥匙,不禁流下激动的热泪。
从1999年1月1日起,长春市废除了福利分房制度,实行住房货币分配政策和新的住房供应体系,对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即由政府负责提供租金低廉的住宅。去年年初,长春市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廉租房认定制度,即承租公有住房的城市低保户按使用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交纳租金0.40元,与现行租金标准的差额由市房改办代表政府支付给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到今年8月末,全市共认定廉租房1300户,补贴租金差40多万元,这一做法得到了建设部的肯定,并在全国进行交流和推广。
会上,房地局局长徐毅夫讲话指出,从今年年初,该市房改办对长春市城区的低保对象住房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据统计,全市享受低保的家庭6605户,其中无房户1637户,根据这一实际情况,市房改办制定了解决城市低保户住房规划方案,主要确定解决城市低保对象住房问题的三种办法:一是建立廉租房认定制度;二是实行实物配租制度,即政府购买、新建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商业户捐赠廉租房配给低保对象中的无房户,其租金差额由政府支付;三是实施租房补贴制度,即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每月核定发放一定数量的租房补贴,其自行到社会承租住房。
会上,获得首批廉租房实物配租的50户分别抽签领取房源,户型从一室一厅到三室一厅都是“三气”楼房。房改办还对其进行了清洁和粉刷。国庆节期间,他们将大部分迁入新居。到今年年底,长春市还将按此办法解决150户低保无房户的住房问题,明年再解决500户,力争2005年,全部实现低保无房户居有其所。
会上,市房改办副主任朱永坚向记者介绍了推行廉租房实物配租的相关情况。他说,低保无房户既买不起房,也租不起房,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是房改办的重要工作,同时,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得到体现,才能真正践行“三个代表”,让老百姓安居乐业;关注弱势群体,才能体现社会的进步,他希望社会各界都关注低保无房户群众,让更多无房户的生活条件都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