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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长春市召开的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市房地局局长徐毅夫对过去一年物业管理进行了系统总结,针对目前长春市物业管理的现状和发展要求部署了今年物管工作的主要任务。
过去一年,长春市根据本地物业管理实际,按照“因地制宜、有的放矢、积极引导、充实提高”的工作宗旨真抓实干,物业管理得到长足进步。在谈到今年工作思路和任务时,徐毅夫指出,物业管理要加强管理力度,规范管理行为,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他说,几年来,长春市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发展很快,已有物管企业260余家。随着行业队伍的壮大,市场上也出现了冒牌物业公司。一些物业公司急功近利,多收费少服务,个别公司只收费不服务,还有的物业公司成立了,迟迟不开展工作。针对这一问题,今年市、区两级物业管理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结合物业企业年检,对物业管理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严格管理物业企业资质。对那些没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而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要会同工商部门予以取缔;对那些管理与服务质量差,信誉低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那些乱收费,多收费群众投诉多的物业企业要向社会曝光;该退的要退,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吊销资质的要吊销资质。同时市、区两级物业管理部门要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对于代收物业维修基金的单位违规操作,代收不缴,擅自挪用,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同时要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发挥业主委员会宣传解释、协调、监督作用。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小区中最高的权力机构,如何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主要作用,是我们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要着重研究的一个课题。现在我们绝大多数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发挥作用的不多。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缺乏了解,有些甚至出现误解和曲解现象。因此,业主委员会成员同样存在一个急待培训的问题。另一方面,业主委员会没有对物业管理企业违规收费,管理失职等各种违约行业实施有效监督,没有发挥业主委员会宣传解释协调的作用,业主委员会要在小区中充分发挥业主自治的作用,依法履行《长春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该管理的要管理,该办的要办,不履行义务也要承担规定的责任。只有依法确立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垃,才能谈到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才能使物业管理真正走向市场。(张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