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建设部日前发布《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2003年1月起,中国将对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按照规定,人事部、建设部将每年组织一次考试,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造师分为一级和二级,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企业资质的工程项目经理,其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以下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经理,但其证书只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