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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中燕小区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规模不小,由于历史原因,居民不接受当下的物业费标准,双方各说各的理,僵持不下,最后物管公司使出“杀手锏”:将大门、垃圾桶、石桌石椅等全部拆走了。
调查:据中燕小区门卫讲,1月19日物管公司会同20余名城管人员出动8辆汽车,把电动站、垃圾桶、石桌石椅等全拆走了。
据了解,中燕小区有24栋住宅楼,现已入住527户,多是开发区直属机关人员。楼主徐先生质疑:小区原来有物管,“燕安”进驻、管理与制定物管费标准都没征得业主们的同意。
据物管公司主管部门高处长、舒经理介绍:中燕小区是开发区15个单位的集资福利住房,开发区投入300万元用于配套设施,其中自来水、市政两家投入120余万元,鉴于此,开发区委托二单位组建燕安物管进驻管理。物管也已由国家补贴变为自负盈亏的企业性质。去年9月,经三河市物价局核准:小区物管费标准为0.48元,比原来多了管理人员工资、办公及折旧费、法定税费,从性质到内容都与以前不同。可有些居民不理解,导致大部分居民拒交物管费。
由于业主和物管双方意见相左,所以小区至今仍处于无人防范的混乱状态。
分析:燕安物管的主管部门虽投资建立了小区公用设施,但属于开发区政府行为,其不拥有产权,同时设施具有公用性质。因此物管公司收不上管理费,就拆除公用设施是不妥的。燕安物管进驻中燕小区是合理的。物管公司受开发区委托(且事先其主管部门曾投资建设小区的公用设施),并与小区内15家产权单位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所以业主不能行使选择物管公司的权利,同时,不能参与有关收费标准的制定。虽然业主原先与另一物管公司签订了0.26元的费用标准,但现物管服务范围扩大,同时管理主体已变更,0.48元的标准已经物价部门核定,应视为合法,居民应该接受,如有异议,可申诉至物价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