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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新地产周刊”刊发了《特色户型能否独家专用》的报道后,社会各界反应强烈,关于住宅专利权以及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引起了读者的热切关注。记者日前到天津万科公司做了深入采访,万科公司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讲述了万科的创新产品被抄袭的许多案例,其中一起地产超级“模仿秀”,抄袭程度令人咋舌。
据天津万科公司销售部总经理赵彤向记者介绍,2001年11月左右,天津万科公司在外地某份报纸的“房地产周刊”上,发现一张天津万科花园新城透天别墅的照片被广州某项目盗用,并继而发现在该项目的宣传资料上,也有天津万科花园新城透天别墅的照片。此前,透天别墅的设计单位中元设计事务所曾向天津万科反映过此事。后来,万科公司的员工在广州出差期间,也发现该项目的电视广告和报纸广告上出现过透天别墅的外檐照片。由此,天津万科公司认为,该项目盗用透天别墅的外檐照片是确凿的事实,但是不能肯定该项目是否按照透天别墅的外檐进行了建设。随即,天津万科公司成立专项小组,准备就此事件进行诉讼。
记者采访到此事件另一位知情人士、天津喜年公关咨询公司总经理李扬,他向记者介绍,在2000年某日,他亲眼看到几个老板模样的人开车到天津万科花园新城样板房前,用相机进行拍照,并拿出色卡跟天津万科花园新城样板房的颜色进行对比。
后来万科公司因种种原因,并未对这一抄袭事件进行追究。
记者拿到某律师事务所一份《关于万科花园新城侵权事件的说明》,律师分析说,根据现在掌握的情况,有公司利用万科公司的图片制作宣传材料,并极有可能窃用花园新城的外观。对于这种情况,法律上定性为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即对万科公司照片的袭用和外檐设计的照搬属于对照片作品和设计作品著作权的侵权,同时仿冒房屋外檐的行为又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这份材料后面标注的日期是2001年11月22日。万科一位负责人表示,由于当时万科还没有任何形式的“专利”,如果“透天别墅”获得了专利,当时可能又是另外一番情景。(刘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