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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建设部、国家计委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出紧急通知,对北京、河北、黑龙江、山东、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湖南、陕西11个省市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及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调研”。这是自1998年以来,经济适用房面临的第一次严峻“考验”。有关部门官员透露,调查结果将向中央高层汇报,并将直接影响到日后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具体走向。
面积过大
这一调查最直接的动因是,某些经济适用房被指为面积过大,“像别墅一样”。北京城北一个大型经济适用房小区,300平方米的复式住房有几十套。在另一个同属巨无霸型的经济适用房小区,200多平方米的大户型也有几十套。有些教师拿到房号后,很快就想转手:“房型太大了,不适用,而且我们的钱也不够。”
在天津的“梅江”经济适用房居住区内,有11座四层半联体花园洋房、47座联体花园别墅,一般户型每套有170多平方米,最高单套面积达269平方米。而同属“太阳城”的经济适用房居住区,基本户型是三居室,面积120多平方米,有的单套面积达200多平方米,在广西和福建等地,大户型经济适用房也不少见。
购买者错位
经济适用房本来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实际上不少人是开着汽车去购买经济适用房,显然他们很难算是真正的中低收入居民。在北京某经济适用房小区购房现场,高峰时期经常停着一大溜儿汽车。北京城北某经济适用房小区的开发商自豪地说:“某著名明星在我这个小区一下子买了5套”。
2001年北京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578元,三口之家即为3.4万元。买一套两居室(9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以平均每平方米3000元计算),不吃不喝需要8年。事实上,在收入平均线左右的职工家庭是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
信用档案缺乏
这几年出台的有关经济适用房方面的政策、规章达几十件之多。2002年出台的《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有关问题补充规定》,规定家庭全部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居民才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且超过标准面积者房价要加收10%。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购房者年收入要高于这个水平,而几乎所有人都可以开到“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证明。对此,有关部门官员表示,他们虽然知道这些情况,但无能为力,“除非你具体举报,否则很难查处,因为我们没有可以资利用的职工房地产信用档案”。也就是说,究竟应该如何判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是否符合规定,并没有一个可操作的标准。
经济适用房的使命
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解释,始于1998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为完成“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这一目标而推出的。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教授介绍,5年前国家全面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主要是因为当时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带来巨大压力,国家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
经济适用房拉低了房价。1999年上半年,北京的商品房价格急降近1000元,2002年北京房价同比降低249元,都是托了经济适用房的福。同样,2001年上半年,全国房价上涨幅度平均超过14%,建设部祭出的杀手锏依然是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据了解,建设部等部门的这次调研将为未来完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范经济适用房管理提供直接参考。
经济适用房的未来命运
据悉,这次对经济适用房的调研内容,涵盖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各个方面,其中包括:1998年以来的土地供应情况;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情况;价格监管情况,包括价格申报及审核程序;购买对象申请、审核程序及执行情况;房屋产品控制标准及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监管情况,包括招投标管理,土地使用情况及物业管理情况;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包括对违规开发、炒买炒卖、不符合购买条件而购买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及查处情况;房屋质量管理及售后服务情况。有关官员介绍,这次调研内容还包括今后5年内经济适用房预测需求量、计划供应量及相应政策措施;对完善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其他途径及落实情况,包括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的政策、建设、价格及监管情况等相关情况。
对于经济适用房未来命运的问题,有关官员表示,“经济适用房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但完全取消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