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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广州市有关部门获悉,广州市政府已将解决和预防“烂尾楼”作为今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了专门的处置“烂尾楼”工作领导小组,力争在3—5年内彻底消除“烂尾楼”。
该小组介绍说,针对“烂尾楼”导致被拆迁人补偿安置不能到位、拖欠临迁费的问题,1996年以来,广州市政府采取行政手段,通过登报告示、引导拆迁户诉诸法律追讨临迁费等途径,督促拆迁单位支付临迁费。到目前为止,共计催讨临迁费7亿多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烂尾楼”造成的矛盾。
同时广州市政府通过各种方式解决了一部分的“烂尾楼”问题,其中包括按程序批准建设单位调整融资组合,使项目重新启动运作;依法调整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使项目能继续运作;通过协助完善拍卖手续,加快“烂尾楼”项目的拍卖,使部分“烂尾楼”更换新的业主等。
对未正常开发的闲置土地,广州市政府近期调整了审批程序,今后建设单位在进行房屋拆迁等土地利用活动前,必须先缴纳土地出让金,由此提高了建设单位进入房地产市场的“门槛”,有利于减少“烂尾楼”的发生。同时,加强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期限管理,有效防止了商品房开发项目新的“烂尾”。
该小组透露说,广州市政府将加快处理进程,计划抓好对群众利益和城市景观影响较大的“烂尾楼”的整治工作,力争在3—5年的时间里彻底消灭“烂尾楼”。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这一进程中广州市政府将主要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和培育国有土地使用权二级市场的发展,通过为“烂尾楼”的依法转让提供更多的渠道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原建设单位无力开发建设但有开发价值的“烂尾楼”,可通过有形市场交易等方式调整土地使用单位。
该小组特别强调说,对建设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烂尾楼”,政府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建立有效约束机制,促使“烂尾楼”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