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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形态对疾病传播无直接影响--清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常务理事尹稚
在这里我想引用一句名言:Ifplanningiseverything,maybeit'snothing.(如果规划是万能的,也许规划将一事无成)。首先我反对利用“非典”进行炒作,牵强附会。“非典”只是可以致人死地的众多传染病中的一种,从传染病学的角度讲,控制源头,切断传播途径,寻求免疫是基本处理方式,并无特别。任何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都和某些具体的建筑技术有关,主要集中在空气和水两个载体的处理及人与病源载体(人、动物、植物等)接触密度的控制,无需把“非典”和所有东西挂钩。
总的来讲,“非典”对容积率、高度等尚无事实证明有直接的影响。如今人口密度过高,不利于公共卫生条件的维护是有多种证明的,尤其是在基础设施差的情况下这种影响会更明显。比如密度高的社区单位用地面积上产生的垃圾、污水等都高,如清运能力不足或排水系统不畅,当然比密度低的社区更易产生公共卫生问题。
不应当简单地讲规划滞后于发展。城市发展中出现的大量问题属于此类,是预计或估计不足造成的,如交通和基础设施都有“欠账”的问题,设施的发展速度小于需求的增长,这会造成一定时段内的被动,规划有一定责任,而有的问题恰恰是立足眼前利益的“破坏性建设”,突破或改变合理的规划造成问题。目前,后一类问题仍是主要矛盾方面,政府对经济利益特别是“任期经济利益”的追求热情,大于对公众的和长远的利益追求是问题的关键,最根本的是改进干部的任期考核标准中的权重关系。
北京市的城市规划从总体上讲,我个人认为是保守的和观念陈旧的,缺乏区域战略的考虑,也缺乏应对经济形式变化的能力,技术应用上缺乏与当地特色的结合,这在客观上造成这种规划不得不一改再改,变来变去。如果缺乏区域战略就不可能整合城市综合资源,给近郊、远郊居民点的合理的增长机会,导致无序蔓延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缺乏应对国际经济形式变化的能力,则会导致作为国际大都市在某些功能上的缺损,而在另一些功能上过剩;如果技术的使用不立足于当地文化特色,只会在城市特色上不断自掘坟墓,如胡同为了能排下市政管道,必须拓宽而使其变成大街。如果按这种逻辑,欧洲的旧城都会被拆光。为什么意大利的旧城现代设施应有尽有,而街道仍可以保留原有的十分狭窄的尺度?这说明不拆、不拓,从技术上可以解决问题。
疾病传染的宏观环境是与规划有关的。英国最早的规划都是出自于公众卫生方面的基本考虑,如日照、通风、垃圾清运等等。从某种意义上讲对土地利用强度的追求与一系列的设施能力和保障水平有关。在没有设施保障的地区,每公顷100人的密度可能出现疾病的传染和流行,在设施条件足够的情况下,每公顷10000人也不一定有问题。
疾病的传播在基础设施十分原始的情况下是与规划有关的。比如欧洲历史上曾因选择蚊虫易于繁殖的河谷地区居住,导致疫病出现流行,转而选择更高的地势建造城堡。但随着技术水平的发展和基础设施能力的提高这种问题早已不存在了。人类在选择居住地点和居住形式方面已有了很大的自由。现在已很难从空间结构与形态方面找到与疾病传播的必然联系。
正视疫情的非建筑因素--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朱嘉广
目前,北京是“非典”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看来彻底战胜病毒的侵害和传播还要有一个过程。在北京这样一个人口密集,国内国际交往频繁的特大城市,如何从各个环节上来战胜疾病,除了医学方面、社会学方面的反思和研究以外,还有不少人想到要从建筑学、城市规划学角度来研究和寻找对策。
“让病毒远离建筑”无疑反映了我们的良好愿望。但是反过来看,建筑是什么?建筑是为人所用的(不光是人,还有猫狗、花草树木等动植物)。一般来说病毒是存在于这些生命体上的,有建筑就有生命,就会有各种病毒。科学发展到今天,人对于自身、疾病及其生存环境的认识还远远不够。需要科学工作者去不断研究、发现、探索,以寻找对策。任何一种新的疾病、病毒的出现,都会促使我们反思人的行为,反观我们的环境。
说到建筑物,医院原本应该是医治和消灭疾病的核心阵地。如果没有良好的条件就有可能成为病毒传播的发散地。因此,就医院的建筑空间而言,应在对疾病传播特征和规律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更好的安排,为隔离措施提供更有效的条件。说到医疗机构、管理体系的构成和布局,又是一个更大的题目。确实要适时总结经验、反思和改进,不单是对“非典”说的。
人们特别关心城市居住环境,因为住宅是人最基本的生活场所。住宅建筑该怎么办?笼统地说,要有充足的阳光、良好的通风、足够的户外活动空间,这当然是对的,即便没有“非典”。只不过“非典”又印证了这个道理。
但“高层”好还是“低层”好?难以说清。有人举香港淘大花园为例进行推论:因为它是高层、它密集,“非典”
就传播得凶。其实并不尽然,非住宅建筑类型的因素可能起更关键的作用。当对此种疾病的成因和传播特征、途径还不很明了就下此断言还为时过早。北京还有四合院被隔离的。需要研究不同类型住宅的相应措施。
笼统地说不建高层、不建集合式住宅,只建独户式住宅就减少了人、户间接触的机会,进而对防止密切接触有利是对的。但显然这不是一个城市的“解决之道”,也是不用深入研究就可以得出的推论。
只要人自身的身心是健康、健全的,当病毒侵袭时没有种种“过度反应”,就不应该有严重的后果。而人的健康身心的一个极重要的保障就是好的“人居环境”。在“人居环境”里,建筑是要素之一,远非全部。在好的“人居环境”里,医疗保健、交通、空气、绿化等方面条件优越,对疾病的预防、抢救治疗、康复无疑是有利的。
城市中的人们还有交往、购物、工作、生活的聚集要求。怎样从建立良好的“人居环境”的角度出发,使城市环境建设更好地引导和满足人的各种需求,特别是保证公共卫生安全的要求,的确要反思和寻找对策。摸清规律、寻找对策,还是要以踏踏实实的科学研究为基础,仅靠主观推论就忙下结论,并不能解决问题。针对公共卫生安全问题,要以医学研究为基础进行跨学科的研究,进行大量艰苦的分析、找出相关影响因素、分门别类得出个方面改进的措施。
对城市住宅建筑(单体、组群)与公共卫生安全的关系研究,必须以实证研究为基础,比较不同条件下的相关值,有针对性地得出不同建筑类型(及相关设施)需要改进的措施。哪怕这些措施对防止疾病传播有一点帮助也好。
城乡规划与传染病防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级高级规划师李迅
过去一段时间,城乡规划中的公共安全原则被弱化了,当前迫切需要从整体上认识改善和提高人居环境的健康安全性,加强城乡规划中的公共安全措施,以加强对传染病的控制。
过去的规划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
过去已有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中,涉及到一些有关传染病的控制要求,在具体指导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这些要求零星分散于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中,多处于从属地位,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强制性不强,并有相当一部分内容缺乏。在当前就显露对传染病控制和预防不足。SARS作为一种新出现的传染病,很有可能与人类长期共存。因此,很有必要研究并采取一系列改善和提高人居环境健康安全性的应急措施,控制SARS传播,将它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同时,提高科技创新、科技减灾的能力以及科技对人居环境健康安全保障的能力。
提高规划的公共安全意识
人居环境的公共安全将创造出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传染病对人群危害极大,而在城乡规划、公共交通、建筑设计、大气环境、用水安全、垃圾治理以及农村卫生安全等领域,对传染性疾病控制的研究尚十分欠缺,国内大部分城市的规划、建设与管理中缺少公共卫生防范对策和应急预案,难以应对非常时期爆发出来的问题,当前迫切需要对上述进行研究,提出对策。
“健康城市”、“健康建筑”、人居环境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代表了人类对自身生存环境和质量的追求向质的方面发展。SARS传染病的爆发更加严峻地警示人们在追求“人造财富”的增长同时,还要更加关注人居环境的健康和全面发展。人居环境的公共安全规划将推动这一过程的加快。
城乡规划与传染病防治
我国对于传染性疾病控制,仅仅局限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领域涉及甚少,也只在设置传染病医院、焚烧处理城市医疗废物和水质保护等极少的几个方面提出了有限的要求。在我国已颁布实行的有关人居环境规划、建设、管理的规范与标准中,有关传染病控制和公共卫生安全设施建设内容几乎是空白。现在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
(1)城市及社区的预防问题。一是分析解剖淘大花园案例,尽早提出预防指导性措施;二是社区预防控制预案指导原则;三是城市预防控制预案的指导原则;四是隔离区设置相关指导原则。
(2)重要公用设施的定点选址问题。包括定点医院、发烧门诊部、商场、公园、办公楼、地铁等的人流控制、人员集散等。
(3)垃圾处理问题。包括定点医院和隔离区垃圾的消毒、收集、清运、处理,以及环卫操作人员防护问题;和疫区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的问题。
(4)饮用水水质保障问题。要对疫区水厂加大剂量加氯的有效性及必要性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疫区楼房二次供水防污染等开展研究。
(5)排水和污水处理问题。包括定点医院污水消毒和排水监测问题,疫区污水处理消毒及操作运行人员防护问题,疫区不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排水监测问题,疫区中水回用是否该暂停或如何妥善处理等问题,疫区建筑室内供排水管道的防疫处理等。
(6)公共交通问题。要求有效防止公共交通设施与工具疾病交叉感染等。
城乡规划有关传染病防治目标
为改善人居环境应对突发事件,控制传染病流行的综合对策,同时,为建立人居安全和健康保障体系提供科学依据,城乡规划应在如下方面作出贡献:研究并提出控制疫区及隔离区SARS等传染病扩散的应急措施,为控制疫情提供指导建议;研究人居环境公共安全危机的信息系统和应急反应、处理机制,为建立预警和指挥系统提供理论和方法基础;研究改善人居环境和控制传染病流行的规划设计方法,公共设施的建设标准以及废物处理、卫生消毒等关键技术;研究建立改善人居环境公共安全和健康条件的战略对策和政策,法律和组织等保障体系;提出医疗垃圾焚烧处理技术评估和设备选择的技术要求;提出基于传染病控制的城市公共系统重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规、技术标准、技术应用指南草案;提出保障用水安全,应对突发事件和控制水等传染方面蔓延的安全指标、评估方法、技术方案和综合对策;提出传染病定点医院大气环境要素,气流扩散模型及公共模拟分析研究成果;提出人居环境公共卫生安全规划指标和评估方法,以及疫情发生时应急方案及对策;提出改善人居环境应对突发事件和控制传染病流行的战略架构、综合对策和组织机构模式。
城市规划凸显功能需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韩秀琦
“非典”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重大灾害。在全国人民齐心协力“抗非”之时,从疾病预防的角度反思一下我国近年来的城市规划和住宅建设,显得十分必要。以下就个人所思所想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一是大城市尤其特大城市应摒弃“摊大饼”式的城市发展模式,形成组团式城市结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近年来我国各大城市的规模迅速膨胀,其中许多沿用从旧城中心向郊区辐射扩展的“摊大饼”发展方式,由此导致城市基础设施负荷越来越重,城市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而采用组团式城市发展模式,通过建设新区把一座大城市演变成几个分隔开的市区,可以有效减轻市区面积过大带来的种种弊病。组团式城市靠快速交通系统把几片市区有机联系起来。这种城市形态增加了市民到郊外呼吸新鲜空气的机会,市区间的绿地不仅用以调节城市小气候,也可作为防灾避灾的缓冲地带。这次“非典”到来后,由于我们的城市缺少这种缓冲地带,使连续多日憋在家中的市民似乎感到无处可去。
二是城市规划要考虑居民近距离就业问题。近年来,随着住宅建设持续升温,不少城市已经或正在规划建设大规模的居住区,动辄用地几平方公里,建筑面积几百万平方米,人口几万乃至几十万,相当于一座座中等城市的规模。然而这些新建居住区功能过于单一,不能为居民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于是伴随着一个个大型居住区的建成,必然引发上下班高峰时的交通流量猛增。对城市而言,加重了道路负荷,加剧了交通拥堵和由此带来的噪声、尾气污染。对居民而言,延长了每日用于往返交通的时间,增加了家庭在交通方面的开支。而在当前“非典”流行情况下,则增加了人群交叉感染的几率,加大了预防和控制疾病的难度。如果我们把居民能够就近工作当成今后城市规划的一条原则,则未来城市的交通压力将会明显缓解。
三是要提高城市绿地的实际功能。绿地被称为城市的肺脏,可见其对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性。城市绿地平日是居民晨练、散步、休憩的好去处,特殊情况下又是防灾避灾的理想场所。我国现有的城市绿地,一方面草多树少,绿量不足;另一方面往往准看不准进,居民不能充分享用。因此在实际功能方面大打折扣。今后应大力提倡乔、灌、草结合的立体绿化模式,以增加绿量;同时应学习国外做法尽可能将公共绿地开放,给居民提供更多亲近绿色、贴近自然的机会。
四是无论居住区规划还是住宅设计,都应特别注重日照和通风。日光中的紫外线有很强的杀菌和消毒作用,因此规划设计应尽可能使每套住宅有多一些居室获得日照,而且应为居民提供晾晒衣被的空间或设施。所有居住小区都应进行良好的通风组织,卧室、起居厅、厨房等主要空间在窗户开启后应能形成室内穿堂风,并避免出现通风死角,以此保证室内的空气质量。这次“抗非”斗争,已使居民深切感受到室内通风的重要性。同时还应指出,近年来我们过分依赖工业文明技术成果解决住宅舒适度问题,轻视或者忽略了通过建筑设计、材料选用、构造作法等实现建筑物冬暖夏凉和换气通风,从而既满足居住舒适要求,又达到节能环保效果的技术开发和应用,这种倾向值得反思并亟待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