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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由于市场不规范,没有办齐证件就在京城悄悄“开盘”或进行所谓“内部认购”的新楼盘比比皆是,开发商坦言:“我们是没有预售许可证,但办下来是早晚的事,大家都没证,所以是‘内部认购’嘛!”如此一来,开发商是可以提前收钱了,但交了“认购金”的买房人可就利益不保了,有的项目迟迟办不齐证件,当你不堪折磨准备退房时,销售人员一抖“认购书”,你违约!想退钱,没门!可是,查阅了相关法规并咨询了法律界专业人士后,我们发现,无证售房于法不合,订金当然可退!
购房亲身经历
经历千辛万苦终于退订成功的王先生:
今年4月底,受一个项目小户型、好位置的广告诱惑,在外企上班的王先生头脑一热,就在该项目开盘时立即认购了一套房屋。用王先生自己的话来讲,当时根本没有仔细考虑,只是觉得那房子的位置特别棒,单价虽然不菲,但户型比较小,以自己的收入还月供轻轻松松,因此做决定的时候没有丝毫犹豫。“开盘那天,看到大家跟买便宜菜似的疯狂抢订,我还为自己能顺利地交了钱而感到窃喜呢!谁知道,冷静下来才发现,这个项目的问题太多了……”王先生说。
据王先生介绍,他4月30日向房地产公司交了一万元订金认购一套房屋,并签订了一份《认购协议》,协议中约定王先生应于5月15日前签订正式的《内部认购书》,并写有如下条款:1.认购方须于签订认购书时,立即交付认购书规定的订金;2.认购方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到卖方指定的账户;3.认购方如果逾期不到卖方指定地点签订正式认购契约或不按时交付20%的楼款则认为是毁约,卖方有权扣除订金,并有权将上述房屋另行销售,而无须再通知认购方;4.在签订本认购书后,且在签订正式认购契约之前,认购方若将已认购的物业转名或更名,则必须事先征得卖方书面同意;5.在签订认购书后,如果卖方无故不能签订正式认购契约,卖方需退还所收订金数额,同时,本认购书无效。
当时,该房屋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信誓旦旦地承诺,两个月内办完相关证件绝对没问题。可是,一直拖到了7月,开发商还是无法提供预售许可证,王先生十分不满,而且通过两个多月的冷静思考,他觉得这套房子并不适合自己,于是他不想续签约定了。
到了要付订金的时候,王先生算是彻底体验到了销售人员的翻脸不认人,他们表示根据《认购协议》的条款,王先生违约,订金不能退还。王先生提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对于开发商收取的订金,如果购房者要求退房的话,订金应予以返还;可开发商却声称,这是在双方签订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才适用。
建议查阅法规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律师说法
北京信杰律师事务所王仕平律师:开发商的说法和做法很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开发商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订购金、预订金等行为由于根本不符合预售条件,所以,签署的协议可以认定无效。既然协议无效,那关于订金的条款当然也无效,购房人有要求,开发商必须退款。《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从商品房销售的主体资格认定、销售条件、签订合同直至验收、交房全程都有约束作用。
购房人在掌握了相关法律依据后,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开发商退还订金,如果开发商拒绝,购房人可通过诉讼解决,由于证据确凿,法院通常会判购房人胜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上述结论的前提是开发商证件不齐、不具备销售条件,如果开发商拥有预售或是销售资格,那交付订金后毁约,就得参照双方约定或相关法规解决了。另外,一场诉讼最短也要3个月才能出结果,打官司又很伤神费力。所以,在此特别提醒广大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时一定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