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市现有存量公有住房4600多万平方米,承租公有住房住户81.5万户。其中直管住房1800多万平方米,承租户44.8万户;单位自管住房约2800万平方米,承租户36.7万户
21日,市物价局召开了调整公有住房租金价格听证会。22名正式代表出席了听证会。其中有市人大代表2人,市政协委员2人,有关院校的专家学者代表2人,市劳动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消费者协会代表各1人和消费者代表9人,分别由市老干部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消费者协会推荐;申请人和经营者代表3人。此外,还在自愿报名的55位报名者中选取了5位代表参加了旁听。
在听证会上,申请人对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方案作了说明,与会的各界代表对申请人所提方案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了论证。代表们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各抒己见,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见解,对调整公有住房租金工作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后,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汇总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按照规定程序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根据《价格法》的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由政府价格部门主持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按照《价格法》及有关规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属于政府定价,也是列入《天津市价格听证目录》的项目。为此,市物价局在接到市房管局关于调整公有住房租金的申请后依照规定程序,安排召开了这次价格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