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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在9月1日召开的全国房地产工作会议上,针对近期一些地方在拆迁中违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不到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特别强调,各级政府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房地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拆迁工作要严格依法办事,坚持量力而行,切实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好社会稳定。为了贯彻这一精神,本报这期刊发两则案例和评论,以引起社会各方面对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问题的重视和思考。
-本报记者王殿学
去年9月份,一群人来到李长华家里,砸毁房屋、拉走家具,当地派出所认定是治安案件,其起因是一场拆迁纠纷;房屋被砸后,李长华住在外面,今年7月7日开发公司即将其房屋拆除。去年9月份事件发生时李长华向派出所请求帮助,但其并没有排除妨碍,李长华前妻王志泳向法院起诉了公安局的行政不作为;而今年7月份的强拆,崇文区法院在法院公告栏贴出了裁定,李长华直到9月份才知道。
李长华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他住在北京崇文区西马尾帽胡同20号后院内,共有公房三间,自建房三间,其承租人分别是李长华、李妻王志泳和李长华的父亲李荣堂。2002年该地列入拆迁范围,同年7月,拆迁办来到他家协商拆迁安置。由于李荣堂长期不在此居住,该房的实际使用人是李长华一家三口,这一点从1998年崇文区法院对李长华与王志泳离婚的调解书中也可以看出,该调解书认定西侧第一间由王志泳继续租住,西侧第二间由李长华租住。
2002年9月5日,崇文区拆迁办给李长华送来一份裁决申请书,开发公司申请崇文区国土房管局进行裁决,被申请人为李荣堂和李长华的女儿。李长华在裁决申请书上看到申请人是开发公司,而当时的法人代表、董事长是崇文区主管城建工作的副区长,他立即来到崇文区国土房管局仲裁科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能否参与经商进行询问。同时说自己的房屋是公房,所有权是国土房管局的,根据有关规定,房屋土地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得到的回答是“回去等着吧”。
李长华叙述时有些激动了:“2002年9月11日下午2点左右,二十余人突然砸破我家两道大门,冲入我家,将我与前妻五花大绑,并用胶带缠住头部,这帮人砸毁家具及房屋,反常的举动和巨大的声响惊动了周围的人。两小时后,我跑出院,看见大门旁停着一辆110警车,就向他们求救,但无人理睬。我只好跑到体育馆路派出所报警,在我再三要求下,派出所让一个姓朱的民警等两人去了现场。”
李长华、王志泳以当地派出所的行政不作为为由向崇文区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保证其人身安全,并进行赔偿。崇文区公安分局复议认为:
该房属于拆迁范围,承租人系李长华之父李荣堂。因2002年9月11日系拆迁办限令腾房最后限期,当日13时30分,李荣堂带领儿子李长元及女儿、孙子、外孙子等亲属11人到该房腾房。因李长华阻拦,李长元等人用随身携带绳子将李长华捆绑,并用胶带将其嘴粘住。后李荣堂自称屋内物品系自己所有,可随便处置,李长元等人遂将屋内大衣柜、冰箱、灶具等物品砸毁或变卖,并通知拆迁办工作人员将房屋拆除。
后李长华之前妻报警,崇文分局体育馆路派出所接到分局指挥中心布警后,派民警赶赴现场,并依法将双方当事人13人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体育馆路派出所认为李长元等人的行为已构成治安违法行为,于9月12日将该案立为治安案件。
崇文公安分局认为体育馆路派出所接报警后及时出警,并进行了初步调查,将案件立为治安案件,现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崇文公安分局维持了体育馆路派出所的具体行政行为,驳回了李长华的复议请求。
但李长华说,当时他父亲李荣堂根本不在现场。今年1月22日,王志泳向崇文区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崇文区公安分局履行法定职责。法院于今年4月份开了一次庭,此后再无消息,也没有进行判决。
前几天,李长华路过崇文区法院,发现法院公告栏里贴着三个与自己有关的民事裁定书,其中一份是:原告开发公司诉李长华、王志泳房屋纠纷一案中,开发公司于7月2日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要求李长华将抢占的本属于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腾空,并已提供担保。本院认为李长华占用的房屋属于拆迁范围,为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李长华应立即将房屋腾空,故开发公司申请先予执行符合法律规定。裁定李长华将所占用房屋包括院中自建房腾空,交与开发公司,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此时李长华才知道原来开发公司早已向法院起诉自己,裁定书的日期是7月3日。至此,李长华才明白今年7月7月的强拆原来还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他从来不知道开发公司起诉自己,也不知道此裁定的存在。
李长华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我现在在等待崇文区法院关于我起诉崇文公安分局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判决,我咨询过律师,行政案件的一审期限是3个月,但现在已经过去7个多月了。”
李长华曾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信访,了解2002年至今的居住地规划用地的用途,开发什么项目,要求书面答复。8月25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给了李长华书面答复:该用地方案正在审定过程当中,尚未审定崇文区6号危改地区,目前只有临街(广安大街)住宅已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在建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