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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佳节,某地隆重推出房展,这是不久前该地举办的一次房展之后又一次大规模的房展。所不同的是这一次以政府为背景,因而更加隆重。虽说现在强调政企分开,然而,一个是保姆做惯了,一个是被保姆惯坏了,难分难舍是情理中的事。
政府重视当然好。首先,房展的规格自不同于民间。以在几千年封建“官本位”的熏陶下所形成的有色眼镜看来,连住宅及其小区的建筑艺术、质量、科技含量、人居环境、小区管理水平等等都自然而然升了格升了值,其信誉度比民间办展不知高出多少倍。
然而微词也是有的,有些开发商就对政府麾下的房地产公司同民营房地产公司、非属本地的房地产公司在展位安排等方面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这是不平等竞争。
其实,这点不公平又算得了什么?根本问题在于办房展用得着拉大旗作虎皮吗?如果房展要政府介入,那么书展、服装展、家电展销、百货展销是否都要政府介入呢?政府介入那么多无关痛痒的事,于是乎政府不能不膨胀,机构不能不增加,冗员不能够减少。听某教授讲课,说到唐朝是多少人养一个官员,解放初是多少人养一个官员,现在是多少人养一个官员,具体数字记不清了,但几何梯级的增长是令人印象深刻的。
然而,政府是不是管得了那么多的事?是不是应当去管这么多的具体事?政府是不是其他大事都管得很好了而有多余的精力来管这些事?显然不是。比方说现在城市里家家都装防盗网、户户都装防盗门。据说某地防盗门生产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呜呼,我不知当喜当悲!不客气地说,这是政府不务正业的结果。社会治安是政府应当管好的事,理论上推演起来,关系到人民安居乐业,关系到社会稳定发展,关系到“三个代表”。应当管的事不去下功夫管,不必管的事如房展会倒要去操心,岂非怪事!假如说我们把治安搞好了,家家把防盗网拆掉了,我们的住宅、城市是不是更加美丽呢!
住房体制改革了二十多年,房展之类活动早已是市场行为了,政府理应放手。政府的职责是为房地产业的发展创造一个优良的环境,而非亲自去介入办房展。何况在同一座城市里,两个房展几乎同期举办,这有必要吗?如果这其中有竞争,那么是市场必需的,但是许多开发商是两头重复参展,无可奈何地浪费了一笔不小的开支,原因正在于两头都得罪不起:一头组织者是本地某家强势媒体,当然也是广告强势,自然有市场因素,因而也有某种垄断因素;另一头则是政府因素,不参加也是过不去的。然而这中间是竞争在起作用呢,还是垄断在起作用?
但不管怎么说,政府介入办房展是杀鸡用牛刀,其实大可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