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继续推进现有公房出售,完善住房补贴制度,同时搞活住房二级市场,规范发展市场服务。
通知中表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原公房出售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对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设置限制条件。各地应当认真清理影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政策性障碍,鼓励居民换购住房。各地也可以适当降低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土地收益缴纳标准;以房改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时,原产权单位原则上不再参与所得收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