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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认为业主方先生擅自拆改供暖管线,近日,北京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鑫宇东苑物业管理中心将方先生告到了顺义法院。2002年11月15日,被告方先生在北京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购买了顺义区某小区的一处房子,该小区由北京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鑫宇东苑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物业管理。三天后,方先生开始对房屋进行装修,而在未征得他们同意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拆改供暖管线。
原告将此情况上报到顺义区建委装饰装潢行业管理办公室。8月28日,该管理办公室对方先生下达了《行政处罚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2003年9月11日前改正,但方先生仍不理。
天源房地产和物业公司认为,方先生的行为已导致其楼下住房楼板裂缝,致使楼下住户一直不敢居住。其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现起诉到法院,要求方先生立即将其拆改的暖气拆除掉,将原供暖系统管道恢复原貌。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