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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在中介的介绍下,我寻得一处位于错埠岭小区的两室一厅房,其房屋所处环境很是幽静,且僻邻一所中学和小学,该房的户型、楼层都不错,家人都很满意。与房主老太太谈妥价格,当即约定第二天付首付款。我得意地对老公说,“真是运气,竟然这般顺利。”老公说到,这话等到签了合同再说也不迟。
第二天,我们如约携款而至,可此房的真正房主是个男的,而老太太和她女儿说房主生病住院,已经全权委托她们处理。我小心翼翼地问是否有委托书呢?老太太不以为然说:“一家人,用啥委托书?”我们又提出到医院请男主人签字确认同意转让此房,可老太太一口拒绝,说是老爷子病重,不能惊扰。老公又出一招,请公证员到医院现场办公,没想到,老太太的头摇得像拨浪鼓,连连说不行,还急催我们交钱,并称这房子还有人排队等着呢。我和老公你看我、我看你,被这突来的变故惊得如坠云端。最后,老公硬拖着我走了出来,但还是有些不甘心。
第二次寻房,是一处新楼尾房,交通倒也方便,后面有一个山头公园,一家人兴高采烈地畅想着如何装修,玄关设在哪,书房选哪间,我猛得想起报上曾刊登的一篇文章,文中提到验房时要注意卫生间、阳台等易漏雨处,如有疑虑,可到邻居家问询。我跑上跑下,得到的答案却是最最不想知道的。
两次购房未果,我深感能寻到一处理想的住所并非易事。一日外出偶遇旧友,得知其老公下海开公司,现在东部新购一豪宅,原来的房屋准备出手。我与老公欣然前往,楼层、朝向、房屋格局都合心意。好友也爽快地说答应把房子卖给我,老公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说:“我们签订一份购房意向合同吧”。好友说:“你看,我们的新房正在装修,旧房一定要卖的,一定不会反悔。”看到朋友把话说到这份上,我们若再坚持签合同就显得太不相信朋友了。
接下来就是等待。半年过去了,朋友装饰一新的新房终于竣工了,我们盘算着这一年春节就可入住我们的“新房”。突然,一个电话,好友用平淡的口气说,她亲戚拆迁要用房子,此
房不卖了。我大声地说:“我们可是有约定啊。”“可我们并没签合同。”她回答。放下了电话,那一刻,我骂人的心都有。要知道,这半年房价又窜了不少。唉!只怨自己太相信别人,没学会用正规合同来制约买卖双方,奔波了大半年,到头来却是一场空。
第四次,我们可真长了心眼。在广宇房产中介的帮助下,买了市中心一处南北向的二室一厅,在他们帮助下,看房、签合同、交定金、办贷款、过户等手续一路走过来,非常顺利。如今,回顾我的买房经历,不免有些好笑:为什么报上提示的“购房陷井”都让我碰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