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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确权的积压商品房占符合行政确权总数的98%;闲置土地确权工作除司法查封部分外,已全部完成。
海南省处置积压房地产在政府、银行、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法制创新、政策创新、操作创新等手段,全面推进,实现了突破性进展。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审定确权的积压商品房建筑面积448.9万平方米,占符合行政确权总数的98%;闲置土地确权工作除司法查封部分外,已全部完成。
针对房市现状,海南省加强了消化积压房地产的市场培育,通过政府调控、政策刺激、建立有形市场、美化环境等,促进了积压商品房的销售。截至9月底,通过行政和司法两种确权方式,已销售和出租确权积压房327.67万平方米,占积压商品房总量的72%。
该省还对全省停缓建工程处置进行了规范:凡停建两年以上的停缓建工程,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置方案,办理补充手续,明确承诺开工和现状竣工或续建竣工时间。施工进度未达到正负零或投资额未达到计划投资额25%的,按闲置建设用地处置,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主体工程已完工而目前无力续建的,责令权益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外装修,清理施工现场,美化周围环境,或转让续建。对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或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半拉子”工程,予以拆除。
截至9月底,全省共有510宗停缓建工程申报了处置方案,占总数(603宗)的85%;涉及原规划报建建筑面积1495.16万平方米,占总量(1631万平方米)的92%;现批准建设面积784.53万平方米,其中已竣工209.78万平方米,已销售138.66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