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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从2004年2月份开始建立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报告制度。
通知说,建立报告制度是为了及时掌握各地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保证清欠工作的落实。为此,通知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在每月5日前将当地《建设工程款拖欠和清欠情况统计表》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偿付情况统计表》与相关情况及时报建设部。
近年来,随着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愈演愈烈,统计显示,截止到2002年底,全国累计拖欠工程款达3360亿元,有专家估计拖欠工程款进而又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在1000亿元左右。
据此,建设部在要求各地尽快抓好建立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资问题报告制度的同时,在当前进行清理拖欠工程款的工作中,重点做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三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