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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建议在申请人居住地或单位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并对举报人适当奖励
经济适用房申请购买公示制度实施近10天,北京举报量为零。昨天,记者从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核部门了解到,公示制度实施后,办理审核手续的人与此前相当,但有关部门还没有接到一起举报。
购买经济适用房公示制度对监督其销售和让真正的低收入者享受实惠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有关人士就目前的举报状况分析,有关方面还要提高公众的关注度。
希望扩大公示范围,细化公示内容是记者采访过程中市民们提出的意见。据市民们反映,公示表格内容过于简单,公示表格中只列出了申请人及配偶的单位名称和可购买总价标准几项内容,这不方便人们了解更详实的内容,其他人也就无法举报。而审查现场和网上公示,其范围似乎太窄。采访过程中,一些市民建议,有关部门能否根据购房者所居住的位置或其单位所在的社区,分片在相应地点进行详实公示,同时,还可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以提高大家对公示的关注度,以有利于更多的人进行监督举报。
请问,家住顺义的居民可以在北京市区(海淀等)购买经济适用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