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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峰欠费4万多元,杭天琪欠费7.38万元,丁薇欠费4.75万元,朱晓琳欠费4.61万元。
4月12日,光头艺人凌峰在北京当了回被告。原告方为北京金罗马物业管理公司,案由是凌峰在其北京居所罗马花园拖欠4万多元的物业管理费不还。“从我入住到现在,从来没有承认过这个所谓的‘罗马花园物业管理委员会’,因为它并没有经过业主同意成立。”法庭上,代理律师根本没有“捞”到发言机会,凌峰慷慨激昂的演讲占去了所有发言时间。
其实,凌峰并不是向物管发难的第一人,近期,各路明星频繁与物业官司扯上干系。先是牛振华因欠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4万余元成为被告,并打了一场历时4年多的官司;后有杭天琪在小区内私搭乱建、拖欠物业费与物业公司闹得不可开交;紧接着,住在月租1000美金以上的高档社区,李敖的女儿李文一年内投诉100余起,与某歌星及物业公司的骂战引起全国关注;歌手丁薇、朱晓琳也因拖欠4万余元物业费被告上法庭……
“我并不在乎这场官司的输赢,惟一的希望就是官司的时间要长些,要引起社会的关注。”凌峰的这番表白引人深思,那么,明星与物业公司的这一番番恩恩怨怨究竟又从何而来呢?
欠费理由物业费高出房率少
凌峰打官司不在乎输赢
凌峰不交物业费的理由很简单———罗马花园每平方米每月6.2元的物业管理费高得不像话。另外还有两点不公之处:公摊面积过大,据凌峰测算,房产证上为309平方米的房子实测下来只有170多平方米,出房率连60%都不到;小区物业管理的财务不公开,像小区内道路、车库都莫名其妙地租了出去,业主没看到半点出租收益。
“核心和关键的问题在于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凌峰认为,如果小区业委会是正常选出来的,上述奇怪的现象就不会发生。“我买的是商品房,有哪个主人会允许管理者这样管理自己的产业?”
其实,这场物业纠纷完全可以不上法庭,凌峰自己也承认这点钱完全交得起。而且在走上法庭之前,金罗马公司就表示愿意以7000元/平方米的价钱回购凌峰的房子,而现在这套房子市面上的价格大概只有5000元/平方米。但凌峰不卖,他笑言,“其实这是一种收买行为,而用这个价钱来收买我是不是少了点?”
“不管怎么说,这个官司凌先生大概要输的。”凌峰的代理律师这样讲道:“罗马花园每平方米每月6.2元的物业管理费确实高,但就法律讲,罗马花园有业委会的决议,有业委会和物管公司的上级单位小区办的同意书。这个收费标准在法律上完全站得住脚,再要质证这些依据的合法程度就要看法官的了。”
虽然在法庭上,当物业公司出示一份份证据时,凌峰反驳的言辞犀利无比,但他也一再表示对这个官司的胜诉并不抱希望,“我惟一的希望就是官司的时间要长些,要引起社会的关注。如果输了我就要以业委会选举问题反诉,而且要把我的两套公寓拆开来反诉,一套打完再打一套,慢慢引起注意,使我成为小区民主的焦点人物。”
欠费理由管理太差承诺不兑现
众歌星欲换物业公司
北京王府花园与多位明星近期联袂屡见报端,并不是名人做的豪宅广告,而是许多明星业主大量拖欠物业费的纠纷报道。
据王府花园宝地嘉物业公司负责人说,这里好几个明星几年都不交物业费,按理说,连体别墅的物业费是每平方米1.85元,非常便宜,可他们就是不交。像杭天琪欠了7.38万元,丁薇欠了4.75万元,朱晓琳欠了4.61万元。物业公司表示只能采取法律手段了。
据了解,杭天琪离婚后,把王府花园和亚运村附近的两处房产都留给了前夫,由于没有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因此户主的名字依然是“杭天琪”。据杭天琪的前夫讲,以前每次交物业费从来没见过发票。平时找电工找不到,找水工也找不到,偌大的王府花园只有十几个保安。“更可笑的是,这里的物业公司从来就没有向业主公布过账目。”
歌手丁薇称不交物业费是因为“王府花园的物业太差了”。丁薇说,这里的物业和开发商是一家,没有房产证就卖房,经常停水停电。“现在王府花园内的几百户业主正在自己组建一个业主委员会,想通过这个委员会再找一家物业公司代替它。”朱晓琳的烦恼更多:“当时,他们许诺别墅是高档铝合金门窗,实际根本就不是,门把手有毛病,马桶不能用,主卧的一面墙发霉,他们又不来修。”
这几位明星的做法得到了法律支持。据法律界有关人士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开发商不能直接用自己的子公司作为物业公司,但是可以另外投钱再独立注册一个新的物业公司。同时,购房者购房时一定要签一份物业管理协议,根据协议必须交纳物业费。但如果是这个物业公司给业主提供的服务与合同上承诺的服务不符,有没有做到的地方,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
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业主采取拒缴物业费的方式抵制物业公司的某些做法,并不是一个成熟的行为。若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存在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正常的手段,合法合理地解决。
改进物管明星带头?
新的《物业管理条例》自2003年9月1日就已正式施行,虽然条例对物业与业主的责、权、利有了一定的明确,但是这类诉讼未见减少。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物业管理纠纷虽然算不上家务事,但对于社区这个大家来说,开发商、业主、物业三者之间的纠纷确实也是一个不太好断的官司。更何况如此多的名人都参与到此中,更是给物业欠费这个问题添加了几圈值得玩味的花边。
纵观明星业主与物管的纠纷,与一般的房地产投诉并无二致。据了解,业主对物业的不满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物业公司的服务;二是认为物业费高。而在第一种情况中,很多业主除了对物业公司服务有意见,更多的是对开发商遗留问题有意见。而对于物业服务的不满主要集中在物业的屁股坐不对地方。至于物业费,当然是认为收得高的呼声多,物业如果服务得不好当然交得不情愿,即使没什么大毛病,比别人高也不合理。
物业公司自然也有一肚子苦水:“一个物业公司要维持小区的正常运转,除了人员开支、消耗外,还有很多业主不清楚的费用,比如国家规定物业一些岗位需持证上岗,一个保安的上岗培训费就要几百元。另外,采暖、电梯、水泵等一些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等业主看不见的支出多如牛毛。一个小区物业费定价是否合理,关键要看它的服务成本是否合理。”
“我之所以不被物业公司收买,并不是我与钱有仇或是我很愿意住在罗马花园。”凌峰认为小区业主有共同的利益诉求,由于名人身份,自己打官司存在优势,结识的人多,有做事的空间,财力上没困难。
名人的这一桩桩官司能否加快完善物业管理发展进程?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难道明星业主就不能学着向一般老百姓那样过普通人生活吗?有位煤气公司的收费大姐,在查收某位明星煤气费时被其哄出房门外,这位收费大姐气愤地说:“你们这些大明星到底是有钱没钱哪?怎么还不如一般老百姓呢!到老百姓收费时人家对我们可热情了!怎么你们这些所谓的“明星”这么不客气呀!你们不尊重人也就算了!但也得把你们使用的费用交了呀!你们唱歌是劳动,那我们这也是劳动呀!你们有钱吗?我看你们这些人就剩下钱了吧?我看还有四个字“有钱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