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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主体:针对某些地方政府提出“经营城市”的说法,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司司长范恒山日前表示,一些地方政府打着经营城市的概念,其实做的是拆房子、倒地皮的活动。
从经营城市最初的逻辑看,许多官员并不认为这是在搞经营,他们认为这是在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名片,是集中社会力量搞城市建设。因此,也不能说这样做就不是在服务于民。
但是,在“经营”之下,一些城市的面貌虽然改观了,地价却飞涨;本来宜人的景色却被一片片高楼占据,本来通畅的道路却猛然拥堵起来。市民是享受到了一定的服务,可这种服务却不能让他们满意。如果说有人对“经营城市违背了政府服务型定位”的说法不服气的话,那么,说这种服务不到位应该不为过。
实际上,笔者并不完全反对政府经营城市,现在很多地方政府缺钱,城市建设费用捉襟见肘。在这种情况下,集中社会力量,引入经营思路、实施市场化操作都是可以理解的做法。笔者也不是特别反对政府经营土地。问题是,地皮拍卖出去了,就万事大吉了吗?
一个城市,在“经营城市、服务市民”的旗号下矗立起一片片崭新的高楼,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可如果随着旧貌变新颜,地价也飞涨的话,那么对那些盼望回迁的老住户来说,未必不是一种新的伤害。同样,许多地方由于城市改造和地产开发导致交通拥堵、自然景观消失,一定程度上也是对市民的某种不公。但是,这种伤害和不公并没有引起有关部门和普通市民的重视,“终于住上新楼房了”———这不仅是许多市民的想法,也是城市建设的一个标准。
可实际上,生活质量的提高并不完全体现为住上了新楼,政府对市民的服务也并不仅是为他们盖新楼。我们现在已经确立了科学的发展观,这要求我们不仅要在经营城市时考虑经济指标,还要考虑人文指标、环境指标、社会指标,这样才能使人们的生活更舒适,人与自然、人自身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才能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