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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把集资、赞助费,甚至违规罚款等纳入到“合理成本”中,让购房者买单已经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在昨天召开的江苏省辖市物价局长座谈会上,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张瑞忠表示,下半年,南京将从弹性最大的土地成本管起,重点遏制房价。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物价部门核价后被挤的报价水分平均都在20%以上。其中,土地征用(出让)费用作为商品房成本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地价近年来不断上升,自然也就成了“伸缩性”最大的一项。比如某开发商前几年拿到一块土地的价格只有10万元/亩,但是按现在的市场评估价,该地块达到了70万元/亩,如果想高,还可以通过评估机构做一下手脚。仅此一项,土地成本便至少可提高60万元/亩。如果这笔费用被摊派到楼盘的成本中,售房价格上涨可想而知。
而省物价局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商品房价格管理的通知》指出,土地可以以评估价计入成本,如果一味照搬,无疑会给一些善于投机的开发商“空子”可钻。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记者昨天获悉,市物价局已经拿出了对策,规定只有取得使用权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土地,才可以以市场评估方式确定房地产开发中的土地价格。另外,凡是用评估价计算成本的,还要考虑周边的房价因素,如果差距太过离谱,也不可能轻易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