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从9月27日开始,天津市将对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各项业务票据进行重新修订。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共涉及包括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补缴缴存)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等多种业务票据。新票据将从今年9月27日起正式使用,各缴存单位自9月22日起可在天津市建行各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领取。在住房公积金新票据实行过程中,各单位如有问题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咨询电话为27838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