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方网消息:为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天津市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作的决定》近日正式施行。《决定》明确了天津市2007年前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
据了解,《决定》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多次听取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意见,并在天津政务网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由市长戴相龙签发正式施行。
《决定》明确了天津市加强环保环卫工作的目标:2004年努力完成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既定目标;到2007年底,努力把天津市建设成空气清新、河水清澈、环境整洁、市容优美的宜居城市。2005年至2007年,预计投资250亿至300亿元,实施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集中供热、排水管网及河道改造、园林绿化和生态建设等50多个重点环境建设项目。实行多元化投资,予以政策扶持。完善收费政策,坚持“谁污染、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