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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了天津市刚刚竣工的社会保障廉租住房小区,激动的心情久久难以平息。兴奋之余,静下心来思考,又有一丝担忧。市、区各级领导和设计施工部门用心良苦、精心打造,怎样才能把这么美好的建筑和优美的环境长久地保持下去?怎样才能发挥社保住房更大的作用,惠及更多的百姓?怎样才能更好地满足全市中低收入居民的需求,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这里还大有文章可做。
按现行办法分配管理社保廉租房很可能面临三个问题:一是重蹈低租金不能以租养房的覆辙,优美的环境和漂亮的楼群建筑难以持久地维护好;二是符合入住条件的低收入居民原来分散居住在全市各个角落,如集中迁居到两三处远离市区的廉租房小区,居民生活上有诸多不便,恐难适应群众的需要;三是政府兴建廉租房投资额巨大,有投入、无产出,资金不能实现良性循环,增加财政负担,社保住房社会效益的扩大受到制约。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建议如下:
其一,仍按现行办法,将廉租房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居民,建议将每平方米1元左右的低租金改为物业管理费,免收租金。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经常性的房屋养护维修、清洁卫生、环境绿化和治安保卫等项管理工作,使物业管理能按市场经济法则正常运作。强化经常性的小区管理,从而维护建筑和环境,使其持久保持优美状态。至于涉及房屋公共部位结构性的大、中修工程,另行编制预算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由财政按计划拨款。由于新建房屋一般在5年~10年内不需要大修,因而短期内不会增加财政负担。
其二,建议改变经营方式,把新建成的廉租房变为经济适用房,低价(售价可定为2000元/平方米~2500元/平方米)售给公产房现住户和房改售房户。条件是凡购买廉租房者,必须将腾空的公产房无偿交还给房管站,作为廉租房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户,享受低租金待遇。这样做有以下几点好处:
一是把集中建在市边区的廉租房调换成分散在各地区的廉租房,更能适合分散在全市各地区居住低收入居民的需要。他们的居住条件既得到改善,又可以顾及多年来住在附近的亲朋好友,也可在原来就近地区谋生,孩子们还可以在原来就近的学校上学,这样做将受到享受低保待遇居民的欢迎。
二是公产房住户绝大多数是中低收入的职工阶层,虽有固定收入,但支付能力并不高。公产房因建造年代比较久远,加上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的低租金福利制,以租不能养房,房屋失修失养,使用功能比较差。公产住户包括房改售房户中多数有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但限于承受能力,商品房买不起,低价的经济适用房又供不应求买不到,改善的愿望难以实现,如能把新建的廉租房变为经济适用房出售给他们,则可帮助一大批人圆上改善居住条件之梦。新建廉租房即使以2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80平方米一套的两居室单元住宅售价也只有20万元左右,而且不需再投入大量的装修费用,比买普通商品住宅能省下一半的钱,中等收入的居民用积蓄加上部分贷款是完全可以承受的。这样,与公房置换后添钱买商品房相比也并不多花钱,但省时、省事,极为方便,能受到多数居民的青睐。这样做不仅解决了低保户的住房问题,同时又改善了一大批公房住户的居住条件,可以说是事半功倍。
三是新建廉租房售出后,国家可以即时回收投入的大量建设资金,用以再投入建设更多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使社会保障住房建设可以持续健康地发展,长期地、更多地造福人民群众,扩大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