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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个上家户口未迁出,致使自己的户口迁不进,胡某买一套二手房,户口问题成了闹心事。
1998年,胡某从徐某处购买了一套闵行区七莘路的房子。到2001年,胡某又将该房出售给张某。张某在买到房子后,准备将自己和儿子的户口都迁入该房。但是,到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却发现原户主徐某的户口仍未迁出。
公安局坚称,没有户主徐某的同意,张某一家不能把户口迁进去。这下可苦了张某,他几乎跑断了腿也没有找到这个徐某,为此一家人的户口迟迟不能迁进自己的房子,孩子也无法就近入学。直到去年,张某才找到徐某,但徐某已经出国,不能回国办理手续!
张某想让法院把徐某的户口迁出去。但户口问题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有人建议他以迁让的名义来进行民事诉讼。张某就此向法院起诉,请求徐某从闵行区七莘路的房屋处迁让出去。法院进行了调解,终于让张某一家的户口迁进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