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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我在前不久购买住房一套,装修完毕后,发现客厅天花板上有一道长近7米的纵向裂缝,经开发商检查,确认是天花板自身裂缝。当时我曾提出是否需要请相关机构进行检测,开发商不同意,并说不属于房屋重大结构质量问题,并发给一份建设单位对该裂缝的解释和准备如何修缮的书面文件。同时承诺修理完后,出具一份质量承诺。后开发商派工人前来施工,将天花板裂缝周边全部刮掉,并进行打磨、灌胶、贴网等处理。原来已装修好的房间不得不将家具移走,地板上虽然铺了报纸,还是被弄得极为脏乱,不得不反复收拾。据我们向楼上住户了解,当初他们装修地板时,就发现有一条裂缝,但开发商以某种解释搪塞过去了。他们可能为了结实,地面铺的是瓷砖,由于有水泥,有水通过裂缝造成了我们客厅天花板装修层面的开裂。
由于近日又发现有一道长约半米的横向裂缝,开发商拟再次进行灌胶。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想退房。但我们近日在咨询了房屋鉴定机构,说经过打磨、灌胶等处理的天花板,已无法再进行检测,同时认为开发商的补救措施应该彻底,即从上面也进行灌胶等处理。否则如果上面漏水,渗不下去的话,将会腐蚀钢筋。
此外,现在回想当时买房时的情况,我们认为开发商售房时,可能存在欺骗行为。当时买房时曾告知低层已无房,但就在我们打算再寻找其他住宅小区时,又被告知6层有房了,说一个业主换房了。我们推测很可能当时开发商已发现问题,但简单做了表面处理,隐瞒了真实情况。
所以想请问律师,一是开发商的质量承诺有多大作用,是否可以作为购房合同的补充文件?二是在目前已不能做检测的情况下,我们如果起诉开发商,在退房、换房或彻底修缮及相关补偿等方面能获得多大程度的司法支持。谢谢!
向阳律师回复:
1、可以作为购房合同补充条件。即使没写入补充合同,在主合同中也已经对房屋的交付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房屋交付必须质量合格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这是最基本的条件。
2、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对您的房屋进行鉴定,如果是主体结构问题,我相信法院会支持您的退房请求的;如果不是主体结构问题,但影响了您的正常居住,开发商应给予您适当赔偿并进行彻底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