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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房管局获悉,截止2004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归集住宅维修基金已达14.08亿元。其中,新建商品住宅维修基金13.36亿元,涉及住宅187730套、建筑面积2071万平方米。公房全市累计归集3208万元,住宅9328套、建筑面积60.18万平方米。原有住宅维修基金缴存累计到账4011.80万元,涉及住宅37287套,建筑面积477.5万平方米。
据了解,自2003年1月1日《天津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天津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归集顺利,切实解决了业主购房的后顾之忧。另外,天津市物业管理中心在做好新出售公房维修基金归集的同时,理顺了各种关系,使维修基金的清理转存工作正常开展。
为了建立天津市统一的住宅长效维修保障机制,自去年初《关于追缴原有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的意见》正式颁布实施之日起,天津市物业管理中心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加强宣传培训。在摸清企业和项目底数、建立追缴档案的基础上,多次组织召开追缴推动会,加快原有住宅维修基金追缴试点工作步伐。同时,对全市追缴企业下发催缴通知,将原有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的归集、追缴工作全面推开。截止到2004年底,全市受理登记原有住宅维修基金1.4亿元。
今年,在保证新建商品住宅应缴尽缴的同时,天津市物业管理中心将从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重点加大原有住宅维修基金的追缴力度,针对追缴清理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与市建委、市税务局联合,对未按规定期限和额度缴存维修基金的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控制计划、许可证、资质及征收所得税等行政手段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尽快办理维修基金缴存手续,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尽快出台《天津市住宅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及确认程序,以保证百姓房屋有钱修,群众住房维修有人管,真正解除购房人的后顾之忧,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