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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孟建):对于很多人来说,买房是人生中一次重大的消费,而紧随其后的装修也是劳心费力。作为消费者,您在购房和装修过程中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会给您带来风险和损失。您如能在买房、装修前多了解一些相关法律,肯定会减少或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北方网置业频道将邀请天津知名律师做客嘉宾聊天室,为您解答购房及家装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果您有问题,可以提前在这里提问,我们将在聊天过程中选择网友提问与嘉宾进行交流。希望我们举办的这次活动能给你的买房和装修带来帮助。
聊天时间:2005年3月15日下午15:30-16:30
嘉宾简介:李克强
天津立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天津市律师协会理事李克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大学毕业后在人民法院从事经济审判工作。1992年投身到充满机遇与挑战的律师行业。1999年创建立德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事务所主任。李克强律师执业以来主要从事金融、房地产等行业的法律业务,承办过大量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我们购买的房子屋顶和墙壁均出现大面积漏水现象,开发商提出只给维修而不能调房或退房,请问我们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我买房时开发商曾承诺有地下车库或首层车库,但现在整个小区都要建成了,也没有车库的影子。现在车都停在小区的楼前和绿地上,由此引起一系列问题,不仅破坏了小区的环境,而且非常扰民。请问此问题该如何解决?
(1)商品房入住不到一年就发生地基下沉,房屋四壁及房顶五面裂缝,经鉴定尚未达到危险标准。请问:开发商除负责维修外,还应承担哪些经济赔偿责任?(2)购房时开发商只给开据了“统一收据”没有开正式发票,这是否合法?要想换回正式发票开发商还要购房人补交税款,是否有此规定?
我购买的是拆迁补偿的房子,这个小区有3家公司在共同运作。一家负责征地,一家负责开发,一家则负责代理销售。当初我与负责征地的公司签订协议,协议中规定被拆迁的房屋作价26万,补偿的房子价值30万,其中4万的差额房款我已经缴纳。但现在我却发现补偿给我的房子已经被其他2个公司卖了,我该如何要求赔偿呢?
我购买的是一套一楼的商品房。开发商曾经承诺一楼窗户外边安装的是全封闭护栏,但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我却发现一楼的护栏全都变成了半封闭式。我觉得非常不安全,要求开发商按照当初的承诺进行更换,但开发商却以小区有红外线监控等安全设施为理由拒绝了我提出的要求。请问我该如何与开发商进行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