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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变味了”、“于凌罡被开发商‘招安’”、“‘北京模式’将告失败”……
3月下旬,当北京个人集资建房的发起人于凌罡与京城著名地产商万通集团接洽的消息
曝光后,这类说法就层出不穷。
一度被认为在国内合作建房试水者中走得最远的“北京模式”(也称“蓝城模式”),真的刚“下水”就“搁浅”了吗?
面对现实不得不妥协?
万通集团董事局主席冯仑日前对记者证实,该集团属下的万通筑屋公司确实与于凌罡的团队接触频密,但他认为这只是服务商与客户的正常接洽,不会改变合作建房的原始模式,也不可能确定外界所传的“让利20%”之类细节。
按通常的理解,合作建房者与开发商应该是水火难容的,如果前者最终还是把房子交给后者来建,无异于“自打耳光”。
“不就是冯仑给于凌罡他们打了个八折嘛!”资深房地产评论人士蔡鸿岩的说法颇具代表性。
但于凌罡的团队坚决否认“八折团购”之说,他们会反问:“团购房子能购得到物业自主权吗,能拥有配套收益权吗?”
而于凌罡近来说得最多的,就是合作盖楼的目的并非追求低价,而是要保证高品质———房屋的高品质、居住的高品质以及良好的投资回报。
他还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与万通的合作:这属于一种“订制服务”,合作盖楼人是甲方,不会像以往的购房行为那样没有主动权。“何况,我们只是意向性接触,最终与哪家公司合作,以什么方式合作,还得靠民主决议来确定。”
似乎是有所默契,在接受采访时,于凌罡和冯仑都喜欢将双方的合作意愿比作订制服装———万通只是一个裁缝,而非成衣销售商;于凌罡他们购买的是服务,而非商品。
对于自己被“招安”的说法,于凌罡颇有些不屑:“我们什么时候说过拒绝和开发商合作?按这种论调,盖楼时岂不是连民工都不能用,否则就不纯粹了,就不叫合作盖楼了?”
对于于凌罡与万通方面接洽并为此所做的辩解,也有人表示了理解,认为“这是面对中国房地产现实不得不作出的妥协”。
《中国青年报》日前发表的一篇题为“除了‘被招安’,于凌罡们还有选择吗”的分析文章说得直截了当:“其实,与房地产开发商合作,绝非于凌罡们的本意,但他们有什么办法呢?他们一直想自己建房,也进行了艰苦努力。从春节前开始,于凌罡先后跑遍了北京几乎所有与房地产相关的政府部门,并送交他精心准备的文字材料。然而,其申请的住宅合作社一直没能得到政府部门回复。此外,他们要自己建房,首先要解决土地问题,房地产开发商能拿到正常价格的土地,他们拿不到。用他们的话说,‘如果从开发商手里买地,即使让他们挣1000万元,我们还是比直接从政府手中拿地要便宜许多’。”
有业内人士也认为,于凌罡他们手中有可信赖的资金,某些开发商则握有闲置的地块,“两者当然一拍即合”。
于凌罡自己也承认,选择与开发商合作,虽然不是最理想的方式,却无疑是最现实的。
据了解,随着沟通的深入,绝大多数合作建房的投资人也开始接受与开发商的合作。有人就表示:“与谁合作并不重要,关键是如何在现实条件下保障投资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