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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团购这种形式其实在很早以前就出现在我们的身边了。比如过年过节单位集体采购节日商品,只是消费者自身并没有参与到购买的过程中。而现在团购不但深入到每个人的身边,而且商品不断丰富还包罗万象。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市场营销系张永强教授认为,正是互联网的发展催生了这种新的销售渠道。
张永强分析,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相对于商家和生产厂家来讲处于弱势地位。单个消费者只有被动地接受商家和生产厂家定出的产品价格,而少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一般商品的销售是可以有折扣的,但折扣对于个体消费者是难以实现的,正是大批量的集体购买才使低折扣得以实现。他认为,团购最重要的就是必须有一批有共同购买意向的消费者组织起来,使消费者由个体变成集体。这样在与卖方交涉的过程中就能占据有利地位。以前,信息沟通不发达,如果想集体购买只有将亲戚朋友或者同事组织起来。而现在就不同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大家可以通过网络组织起来。在网站上,只要有人发帖,有人牵头,大家就会有回应,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团购得以普及。
对于商家来说,以团购的形式销售商品,相当于批发,商家把团购消费者看成一个客户群体,类似一个商业客户,只不过这个商业客户属于“无店铺销售”,省去了不少成本,应该是一个创新的销售渠道。
但是,团购同样也存在着风险。张永强认为,商家最重要的是要处理好团购价与批发价的关系,不要让自己的经销商感到危机。一般商家的团购价应该介于市场零售价和卖场批发价之间。(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