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民国时期的土地证,被丰台五间楼地区居民康某当成了拒绝拆除违建的“证据”。记者看到,这张土地证是“北平市政府财政局”在“中华民国三十七年”颁发给一康姓买主的。昨天,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答复说,民国时期的土地证早已作废,不能代替现在的房产证。
丰台区东铁营城管分队张队长说,队里已经接到了居民举报,在昨天的现场调查中,康某拿不出任何建房的审批手续。东铁营城管分队决定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将根据规划局的认定进入执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