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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了一个怪现象:买家在购买某楼盘的一套期楼单位时,从缴交首期款那天开始计算,在短短的六天时间内,在还没办好该单位的合同交易鉴证的前提下,为其做按揭的银行就已要求该业主开始供楼了。这种违反常规的操作方式,里面是否隐藏着“猫腻”?
正常流程一般需时40天
按正常的商品房交易程序,买家在缴交首期款时,会按“签订交易合同——合同随后由发展商拿到房管局进行交易鉴证”这样的程序进行,此过程大约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这过程中,若办理按揭的,买卖双方可签订按揭合同,买家要提供收入证明等。待房管局的交易鉴证手续办好后,银行审核完所有的购楼资料后才会放款,此时发展商才会通知买家开始供楼。所以,一般来讲,买家在交完了首期后,大约需40天左右的时间,才能办好该单位按揭的一切手续,随后买家才开始供楼。
但上述的案件却是与正常的程序完全对不上号了。买家表示,最让其担心的是银行方面连收入证明也不需要他提供。让人感到这楼买得相当儿戏。
很大可能是买了假按揭房
针对此个案中的疑问,记者向一些开发商和业内人士寻求解答。
有开发商就表示,以往,在卖抵押房时,会有类似的情况出现,但一般而言,买家对该单位的抵押是有知情权的,通常为了避免与买家之间起纷争,若买家买的是抵押房的话,发展商会预先知会买家,同时,并不会先收买家的首期,而往往只收取1~2万元的订金,待该单位办理完银行的解押手续后,再收取买家的首期款,并办理交易鉴证、办理银行的按揭等。因此,这种情况不大可能是买家买了抵押房。
另一种可能的情况是,该楼盘属于是已经确了权的现楼,也有可能因手续简化而加快程序。不过,由于该单位目前依然是期房,所以,估计此单位的交易应该不会是属于第二种类型。
有行家就认为,该买家在很大程度上是买了假按揭房,而且银行应该是知情的,所以,才会把按揭款批得如此之快,而且手续也才如此之“简化”。所谓“假按揭”是指发展商伪造购房人及购房合同,从银行骗取按揭贷款,并由发展商每月供楼,一旦有买家接手该物业,就篡改按揭合同,由买家继续供楼。但假如在此阶段,发展商“走佬”的话,那该单位的第一债权人依然是银行,买家即使交了数十万元的首期楼款,这房子的产权也还没归属于买家,那买家此前所交的钱也就等于打了“水漂”了。
别以为开始供楼就万事大吉
所以,在此提醒消费者,买楼后,千万要多长一个心眼,别单纯地以为让你到银行供楼,就万事大吉了,作为买家的你还应了解清楚整个交易程序,买房前到房管局查询一下所要买的房屋是否抵押房,即使不是,在供楼前,也应要求发展商提供已办了交易鉴证的合同复印件,千万别图一时的省事而跌进置业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