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轨道交通列车因故发生15分钟运营晚点,运营单位要立即向市交通局总值班室汇报并采取应急方案;遇到突发灾害、恐怖活动并危及运营安全时,运营方可停止部分区段或者全线的运营并报告交通局,但应当立即向社会公告。记者昨天获悉,《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下月1日起实施。
每个车站必备急救箱
记者注意到,运营方有义务在规定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诸如灭火器、救生锤等应急设备要标明操作方法。同时每个车站必须配有急救箱,车站工作人员应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此外,对于轨道交通应急预案,即将实施的《规定》有明确细化表述:若因发生线路故障影响运营的,运营方应组织乘客疏散换乘,并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营;若发生灾害、恐怖活动等突发事件时,运营方应立即报警并疏散站点人员,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救援措施。危及运营安全时,运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事后运营单位应进行安全检查后方可恢复运营。
一些要求地铁已达标
据地铁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通过的规定是根据国家建设部及本市原有相关管理条例,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以确保轨道交通安全运营。“其中一些基本要求目前运营方其实已经‘达标’,如遇到激增大客流时要采取临时‘限流’的安全措施等。《规定》的作用在于将要求以法规形式确定,并明确法律责任。”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