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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居住建筑工程专项检查活动昨日结束。检查结果显示,80%以上的受检项目认真地执行了节能65%的强制性标准;对未按规定落实建筑节能指标的开发企业或施工、监理单位给予了严肃处理。
为体现检查的真实性,检查采取事前不通知、随机抽取的方法进行;主要检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四方责任主体。
通过为期一周的检查发现,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建设节能型住宅工程意义的认识普遍有了提高;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对执行建筑节能的技术标准的责任心普遍增强。
此次受检80%以上的项目,比较认真地执行了节能65%的强制性标准。少数项目没有达到强制性节能标准的要求,最严重的问题是,个别开发企业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相互串通降低用材指标,以次顶好,私自改变施工图纸,降低节能设计标准。为严肃法纪,市建委按有关罚责对当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停工整改、注销个人执业资格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