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场价值达近1800亿元的央企房地产重组业务,最终沦为了难以入口的盛宴呢?
据国资委资料显示,169家央企中,有80%的企业涉足房地产业,也就是说有130多家央企并没有按照国资委的要求,将房地产业务转让给这5家企业。这些听惯了行政命令的央企,此次为什么没有言听计从呢?原来在《重组通报》中,为了淡化重组的行政色彩,国资委特意强调“自愿协商”,国资委只是居中协调。这就意味着这纸《重组通报》并不具有强制效应。
因此,“若国资委无进一步的强制性行政措施,这个《重组通报》很难落到实处。重组很有可能陷入一场持久战。”北京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裁王和平对本刊记者说。这位央属房企的老总向本刊记者透露,《重组通报》下达后,的确有很多央企认为国资委在几个月之内会下达具体执行文件,将房地产业务进行强制性剥离,因此他们曾主动与其他房地产企业进行意向性接触,以求发展之途。“但国资委后来一直没有动作,因此大家又将这件事暂时搁在了一边。”孟晓苏也曾寄希望于通过行政的力量,来完成中房集团称霸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梦想,但未能如愿。“一方面要考虑企业自愿,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我们不能硬搞重组。”专门负责中央企业重组的国资委企业改革局企业重组处处长王润秋说。
没有了习惯的行政性强制,又涉及到每个企业各自的切身利益——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条块利益,企业市场化改革沉淀的利益等等——重组的阻力不言自明。一位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由于国资委下属企业原属于各部委,都有相对独立的利益,而被划拨的资产又都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彼此都有着不同的“个性”。在重组的实际工作中,这些“个性”会形成一道无形的屏障。孟晓苏也向本刊记者坦言,“企业关系,纠葛复杂”是重组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很多企业旗下的房地产资产良莠不齐,优质资产不愿意出手,不良资产对方又不愿意接受,如此以至僵局。“具体到每家央企,即使他们主动想‘嫁’过来,但由于各种各样利益关系的存在,重组之路并非轻而易举。”
据本刊了解,中房集团本身就是在早年政企分离的时候由很多企业划转组成的,对于这些企业,中房都一直难以掌控。因此尽管目前中房的资产规模达到500亿~600亿元,下属企业300多家,但和中房“亲密”的却并不多。这也预示着央企地产业重组并非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