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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贷款的市民要注意了,如果是今年3月17日以前发放的贷款,从明年1月1日起就要按照新的贷款利率还贷了。银行人士提醒市民,要细读自己房贷合同中有关利率调整的条款,并关注银行网点张贴的公告。
据了解,央行曾在今年3月17日宣布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将当时的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实行下限管理,下限利率水平为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按照规定,各家银行将从明年1月1日起对今年3月17日前发放的未到期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由于央行在这次利率调整中给了各家商业银行一个利率浮动的区间,市民从银行得到的新房贷利率也就可能各不相同。以5年以上的贷款为例,基准利率为6.12%,下浮10%就是5.51%。那么市民将得到的新利率到底是多少呢?据记者了解,目前本市各家银行给出的政策也不相同。
比如建行将根据央行公布的同期限档次基准利率与借款人还款记录,在央行规定的浮动区间内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具体的调整方案还将另行公布;而工行则将根据每笔贷款的合同期限,将贷款执行利率调整为相应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中行将按照当初房贷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调整,具体来说,如果市民原先得到的是下浮利率或基准利率,此次调整后将得到基准利率下浮10%的利率,如果原先得到的是上浮利率,此次调整后得到的还是基准利率上浮相同比例的利率;农行也将按照房贷合同上注明的方式调整利率。
此外,部分银行还将同时调整个人住房贷款的逾期罚息利率,由原先的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调整为贷款执行利率水平上加收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