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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伏三:《带我去月球》
——土地有偿使用费实行先缴后分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下发的《进一步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中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土地有偿使用费实行先缴后分。申请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交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由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缴纳。
各级国库收到库款时,将库款的30%逐级上划中央总金库;将库款70%的部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省、市、县具体分成比例进行划解。未按规定足额缴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不予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手续。
点评:以前地方政府只把30%交给中央,70%全部免掉,这样就造成了整个用地成本的不均衡,也容易滋生腐败。此政策的出台规范了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资金环节,同时减少了地方政府以地生财,卖地搞建设的一种利益冲突,从而大大抑制政府违法占地圈地的动机。
小编插话:不就是土地吗?看看前阵子人家卖月球,说买哪块就买哪块,哪像地球上这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