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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中石油集团在津企业所办中小学和公安机构近日已全部移交天津市。大港区、静海县及市公安局分别接收。
据了解,根据“移交资产无偿划转”的原则,中石化、中石油在津企业天津石化公司、大港油田集团公司、第四建设公司将在大港区内所办27所中小学一次性成建制划给本市大港区。
企业学校划转与教育补偿金
记者从大港区教育局获悉,教育局要求中石化职工子女进入区属中小学,如果按片就近入学可不交纳教育补偿金。中石油所属学校的移交及后续工作正在进行当中,教育补偿金问题也正在研究当中。
本市大港区教育局《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试行)规定,对于驻区企业职工子女到区属中小学就读,教育补偿金的具体收取范围是:
1、公办初中、小学不准招收择校生。如果学生家长不愿意到教育局安排的学校就近入学,可以选择民办学校(含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就读,并按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交纳学费。
2、公办初中、小学按规定学片入学确有困难,需要跨区跨片入学的,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申请,经教育局审批,指定学校,统一安排。
3、公办初中、小学接纳符合教育补偿金收取范围的学生,应按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学年收取,不再向学生收取杂费。收取教育补偿金,按每个学生收取,开具财政局印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证。
4、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由教育局指定公办初中、小学就读,其交纳费用与本区学生相同。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是指具有外省市农村户口、区内暂住证、务工合同或区内营业执照的三证合一人员的子女。
5、教育局中小教科严格控制学校之间互相转学,加强学籍管理。从2005年开始实行统一划片招生。
6、未经教育局审批,学校不得招收跨片生。对于擅自招收跨区跨片生收取教育补偿金或收取教育补偿金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的,由教育局全部收缴,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移交大港区学校名单
中石化天津石化公司(5所):石化一中、石化二中、石化一小、石化三小、石化四小;
中石化第四建设公司(3所):四公司中学、四公司一小、四公司四小;
中石油(19所):油田实验中学、油田一中、油田三中、油田七中、油田十中、港东学校、港西学校、港南学校、港北学校、港中学校、港中学校二校、中心区一小、中心区二小、中心区三小、港东一小、港中一小、港狮学校、港骅学校、团泊洼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