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港房产公司和天津市河西区蔬菜副食品联合股份公司本是房屋租赁的出租方和承租方,由于承租方经营不善和领导更换等原因,长达九年欠缴部分租金,并且承租方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租赁双方就欠缴房租及转租收益分配等问题产生了纠纷,出租方天津港房产公司到房协友好仲裁庭立案申请友好仲裁。房协友好仲裁庭委派王式武仲裁员开庭审理了此案,仲裁员利用娴熟的房地产法律知识,按照友好仲裁规则,经过三十分钟的庭审就了结了长达九年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对友好仲裁结果非常满意,当庭就结清了部分欠款。市仲裁委领导对此案的审结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此案是对友好仲裁规则的经典展示,为仲裁同行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