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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新报》新地产周刊“张三李四闲话地产”栏目在较短的时间内赢得了读者的好评,从话“投资”到话“概念”、从话“市场”到话“发展”,每一期刊出后都会接到读者的反馈和一些好的建议,特别是连续四期的“张三李四话‘物业’”更是吸引了许多读者参与其中。
张三李四话“物业”从物业管理到物业服务,从相关政策到实际运用,从物业公司的难做到业主的不满,剖析了物业存在的问题,也表达了物业与居住者密切的关系。
从接到的读者电话和邮件中不难发现,人们对于物业的重要性及依赖性相对较强,很多业主非常理解物业管理的困难,但对于一些物业不到位的做法也给予了抨击。
任何的市场运营离不开完善的服务,房地产更是如此。多年来,小区的物业服务一直是人们关注的大事,人们从选房到买房,从装修到入住,未来的生活才刚刚开始,很多小区尚未等到人们感受生活的乐趣,便已经失去了光彩。
有关人士认为,当开发企业懂得了原有项目的口碑会影响到现有项目的销售,自然会大力整修已建小区的各项设施以及服务功能。而物业管理公司的市场运营正在进入优胜劣汰阶段,有外地开发商来分食市场,就会有外地物业公司进入。
物业服务看不到后劲
读者王先生在发来的邮件中表示,他所居住的南开区红旗南路某小区, 2002年入住,入住初期小区物业服务的确不错,一天到晚总能看到他们(物业公司员工)在小区进行清扫卫生、维护秩序等服务工作。但到目前为止小区公共环境出现问题,如:楼道内普遍乱堆乱放各种杂物及生活垃圾,有的居民住户很不自觉,把自家废旧双人床屉都放在楼道内,这极为不雅,特别是一旦楼内发生意外火灾,更不堪设想,而物业管理人员却对此视而不见,更不主动与相关单位联系,积极去解决。我作为小区业主对该问题曾多次向物业管理人员反映,现在马上快到春节了,能否以迎新春、大搞环境为契机,把楼道内垃圾杂物清理干净,来一次彻底革命,不过物业服务公司也要借助街道居委会的力量,共同做好这项工作,让我们这样的守法户个人权益也得到保障。同时对物业服务公司来讲今后还应拓展服务范围,维护好小区公共秩序,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呼吁社会新闻媒体,要加大物业管理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公德意识,让老百姓真正明白花钱买服务而得到的回报。
读者郭先生曾经来过多次电话反映小区生活的不便,郭先生称,小区入住还不到半年,环境便杂乱不堪,首先是绿化没有了专人负责,本来绿油油的树木花草,转眼间凋零了许多,绿地变成了停车场,随便进出的小商贩叫卖声不断,原来以为住进了楼房可以享受一下清净幽雅的环境,谁曾想,满目的荒凉,物业公司说是小区居民不交物业费,而居民们称这样的环境就不能交物业费,刚住进来的时候,亲戚朋友都夸赞享福,可是一段时间后,人们一听到家来做客,都会眉头紧锁。
郭先生表示,这样的环境实在难以生活,想脱离开又不很容易,用郭先生的话说,这里的房子卖了都不值钱,环境没有,生活无味,谁愿意花钱买这里。
物业管理不是卖方市场读者刘女士给周刊发来邮件反映,现在的物业公司在管理方面简直就是“大爷”做法,虽然居住者交纳了物业费,但是经常得不到应有的管理与服务,现在各个行业都在提倡买方市场,应该由消费者来衡量管理和服务的水准,但是,物业公司的管理一直是卖方市场,小区停水,由物业说了算,小区卫生,由物业说了算,有的小区连几点前必须进出,否则保安可以不开大门都由物业说了算。
刘女士的小区管理便是任何的事情都由物业统筹,居住者没有一点表达意见的权利,刘女士称,她所居住的小区有三处出入口,小区的物业随时可以更换出入口,今天上班时走的是东门,下班后东门关闭了,只好走南门入口。
刘女士认为,买方与卖方关键要看如何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多少年的惯例使物业管理成了卖方市场,她希望物业管理企业改一改作法,真正的考虑居住者的利益,共同将小区的物业作好。
读者许先生认为,全面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水平,必须从基础工作抓起;从物业管理服务过程的质量责任制中的质量管理抓起;从住户对服务的质量信息反馈和及时处理各种质量投诉问题等方面抓起。对于物业的管理与服务,不是取决于费用,而是业主与物业管理之间的相濡以沫,也就是说,小区的业主要及时的交纳物业费用,而物业公司也不能以费用的多少来处理小区出现的问题,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管理,其目的都是要立足于小区的生活享受,业主不能以交费作为衡量物业管理与服务的标准,物业也不能以业主交费的多少来处理一些相关的问题。
物业经营的确很难周全
在众多的读者反馈中,一些物业企业的负责人也表示了自己的看法。
某物业公司的赵先生表示,不少人对物业管理不理解,甚至持抵触态度,拒交管理服务费。殊不知,业主在享受物业管理提供服务的同时,有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维护物业完好的义务。个别业主、使用人不交管理费,侵害了其他业主、使用人的利益,影响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企业,给物业实施专业化管理,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服务,需要成本的投入,而且物业管理与其他商品不一样,它是“量入为出”。很多物业管理服务费低廉的物业区域,因费用入不敷出而使物业管理工作不能尽如人意。相反的,优质优价物业区域的舒适环境,总是让人觉得物有所值。业主不应对物业公司要求过高,但决不意味着因此可以原谅一些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业主缴的物业管理费不是给物业公司培训工作人员,提高服务质量用的,物业公司只有具备与收费相应的水平时才能承担物业管理工作。
从事物业管理数年的钱先生表示,小区服务与管理是一件很难的事,因为众口难调,住户的个人素质也不能一概而论,小区服务也好,管理也罢,需要的是大家全力配合,如果把物业公司称为“管家婆”,那业主就应该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而作为“管家婆”也应该要将“大家”管理好,满足不同口味的人群。同时,物业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想搞好物业管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发展商、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其中最重要的是所有参与物业管理的部门和人员都要清楚什么是物业管理以及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关系,树立法治意识,只有这样,物业管理工作才能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