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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天津开发区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到2005年,开发区已收回工业区53.02万平方米的闲置工业用地及停建工程用地。
据了解,天津开发区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开始制定并调整用地政策,到1999年,开发区生活区各类闲置土地已基本清理完毕。根据国土资源部出台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又加大了对工业区闲置土地的清理回收工作。根据工业区闲置土地的不同成因,开发区采取了不同措施,包括对整宗及停建项目工业用地进行清理;对企业由于破产、停产等导致的工业厂房闲置进行清理;根据厂房的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予以拆迁或整体改造和对部分短期闲置土地采取置换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