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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究竟都到哪里去了?”
2006年3月4日,面对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主任欧阳卫民的提问,在场的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EMBA们哑口无言。
“西部地区金融机构说资金流向东部,东部的则说资金都流向中西部开发,现有条件下,目前全国资金流动状况复杂,难以辨别,”欧阳卫民说道,“而每年发生在中国境内的洗钱规模大约在3000~4000亿元之间,房地产等行业逐渐成为洗钱的主要渠道。”
房地产洗钱明目张胆
“由于之前的反洗钱监测分析工作主要针对金融领域,非金融领域没有详细调查,也难以估计。”对于《中国经济周刊》关于每年在房地产领域洗钱规模的提问,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研究部主任陈邦来回答。他解释说,房地产洗钱,主要指的是不法分子,尤其是腐败分子,将不正当收入投入房地产业,一段时间后再议价卖出变现。由于近年来国内房地产业火热,于是不正当收入就成了合法的投资收益。
“通过投资或开发房地产,或者通过购置房地产再出售都可以将黑钱洗白。而且,房地产洗钱隐蔽性很大。”北京仁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孟宪生也对《中国经济周刊》表达了同样看法。
据记者了解,2001年,四川原乐山市副市长李玉书收贿索贿现金等折合人民币1400万元,用这些钱秘密注册了一家外商独资公司,购买了3处房产;
2003年4月外逃的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在纽约黄金地带置办了至少5处高级房产;
2005年11月,李和平贪污案作出一审宣判,以犯贪污罪,判处李和平无期徒刑,并处没收用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多万元购买的55套房产洗钱;
2006年初,“中行开平案”携带3亿美元外逃的余振东,被曝光在加拿大购买了三幢豪宅洗钱;
……
“房地产行业的洗钱几乎明目张胆。”在安泰管理学院说到这一点时,欧阳卫民提高了嗓音。
房产之所以会成为贪污分子转移其巨额现金的首选目标,一方面是因为购买房产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不容易被普通人所觉察,且在全国范围内都可购买,没有区域限制;另一方面还因为房产保值、升值的潜力空间大,购买后用来出租甚至转手售出,易于产生“钱生钱”的雪球效应。
反洗钱监测扩大新领域
“今后,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工作将向房地产、珠宝、赌博等行业推进。”2006年3月4日,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主任欧阳卫民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房地产业的反洗钱监测,是“适应反腐败斗争而进行的制度创新”。
但更多人士认为,房地产业的反洗钱监测分析工作,很可能雷声大,雨点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