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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爱我家客户抽样调查显示:人们在选择委托房屋中介时,55%的客户考虑首要因素就是交易的安全性与中介的诚信度;18%的客户重视房屋买卖价格或租金价格;13%的客户关心交易进程速度;8%的客户关心中介收取的服务佣金费用;6%的客户关心交易的便捷性。
在众多的投诉中,关于房地产中介行业的投诉量一直名列投诉榜前列。之所以这个行业投诉较多的最重要原因就是行业自身不完善,行业规则不完备,行业市场较混乱。“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消费者对维权意识愈加关注。为此我们走访了京城知名品牌经纪公司,总结出了维权的一些关键要素,供读者参考。
出售方维权三大要素
一、面对收购行为要慎行:
(1)有些房主因为某些原因急需用钱,因此给了经纪公司“收购”业务存在的合理性。这无疑给经纪公司的违规行为留下了操作空间,在买卖价格上大做文章。解决之道:如果消费者确有需要,也有必要与经纪公司约定在其出售时有权见买方并了解实际的交易价格,以确认经纪公司没有得到除代理费外的不合理收益。
(2)买卖双方见面的交易,以真正杜绝某些经纪公司的非分之想。
二、买方身份与资格要确认
由于一些特殊性质的房屋需要客户具备一定的资格才可购买,如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购买入的收入和资格都有明确的限制,因此如果业主不了解客户是否具有购买资格而到了购买后期才暴露资格问题,会直接导致此桩交易的夭折,从而耽误了房屋的出售时间,损害了卖方的经济利益。
三、合同条款权利清
首先,如果出现买方违约,卖方应拥有怎样的权利,在利益上得到怎样的补偿都要约定清楚,违约金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应写得毫无异议。
其次,卖方还应了解买方款项的打人情况,如首付款、尾款的支付比例、数量和时间,确保买方出现拖欠或减少阶段支付金额的情况时有据可依,较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第三,明确买方付款方式,因为在二手房买卖案例中存在客户以贷款方式购买二手房却因为批贷不成而导致交易失败的例子。因此为了避免浪费无谓的时间,业主应尽早对客户是否能被批贷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