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深圳的董先生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房子,谁知房子到手后,面积却“缩水”两平方米。“当初找中介就是想图个方便省事,没想到反倒把人折腾得够呛!”3月15日,董先生来到报社(南方日报),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买房经历。
78平米是76平米的统称?
去年12月,董先生打算通过某大型中介公司,在深圳彩田名苑购买一套二手房。双方签订一个初步合同,约定房子售价为61.5万,其中业主实收60万,另外1.5万是赎楼费用和佣金。
“当时,这房子的房产证还抵押在银行,中介跟我说房子面积78平方米,我想这么大的公司应该值得信赖,也就没有要求对方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谁知,在正式签订买卖合同时,董先生却发现房子的建筑面积为76.39平方米。这时董先生才急忙找来最初签订的合同,发现在这张由中介公司印制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上,房产面积和房产证号两个重要的栏目都是空白。
对此,该中介公司却说:“78平方米是76平方米的统称。”虽然心存不满,但事先已经交了好几万元定金,骑虎难下的董先生还是签下了合同。
赎楼费不包括赎楼利息?
“光是房子面积‘缩水’也就罢了,可是他们还玩文字游戏,不履行当初的承诺!”董先生告诉记者,根据合同约定,董先生支付给中介的1.5万元包括了赎楼费用和中介佣金,但现在,中介公司却以赎楼费用不包括赎楼利息为由,不愿为他支付近5000元的赎楼利息。
董先生认为,因为自己在签订合同时,没有要求对方将赎楼费用包含的内容详细罗列出来,因此给对方钻了空子,现在自己无疑是吃了个“哑巴亏”。
除了赎楼利息外,董先生还发现中介多收了他1700元左右的费用。经过多次交涉,目前这笔费用已经如数退还,但赎楼利息和房子面积“缩水”问题还没得到解决。
中介辩解:我们没有欺骗客户
记者随后采访了该中介公司投诉部负责人吴女士。她表示,无论是口头、广告还是法律文书,他们都没有说那套房子的面积为78平方米,至于“78平方米是76平方米的统称”这话更是子虚乌有。“董先生是看了国土部门登记资料后才签的正式合同,我们没必要欺骗他。”吴女士还表示,在整个房屋买卖过程中,他们从来没跟董先生谈到过“赎楼利息”一事,不知董先生怎么突然提及。而退还给董先生的1700元并不是多收的费用,是“董先生预缴费用中多出来的余款”。
律师说法: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的叶兰昌律师认为,由于董先生签订的正式买卖合同上所标注的房屋面积与房产证上的面积并无出入,因此,即便中介人员真的口头夸大了房屋面积而“欺骗”了,董先生也很难讨回这笔“损失”。
至于赎楼利息一事,如果董先生能够进行举证,那么他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提示:咨询有路投诉有门
如果市民想咨询相关房地产政策或是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投诉,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呢?
1.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上信箱———
市民可登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http://www.laho.gov.cn/),在首页“政务公开”栏目进行点击操作即可实现。该局工作人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对来信给予答复。
2.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信访大厅实行局处领导接访制,每天都会安排至少一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每月的9、19、29日上午为“局级领导接访日”(遇节假日顺延到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值班),地址为豪贤路193号市国土房管局一楼信访咨询服务大厅。
3.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阳光家缘网站(http://g4c.laho.gov.cn/)可以查到2005年7月1日后申请核发的楼盘预售证和每套房屋的销售情况,市民买房前可以提前查询。
4.市民要查清楚欲购商品房的权属情况,可通过网络(g4c.laho.gov.cn或www.laho.gov.cn)、查档(广州市豪贤路193号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三楼17号窗口或广州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二楼)等方式查询。
5.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房屋管理”频道中,设有“房地产市场监督”专栏,根据楼盘的预售证号可以查询到该楼盘的监控账号;此外,该栏目还有房地产中介机构被投诉的情况、违法违规机构及人员的公示,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质查询。市民在寻找中介进行买房租房活动时,可事先上网查询了解情况,或是打投诉电话:83346239. 6.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或广州消委会投诉电话85596315. 7.对房屋质量问题,广州市民可向该市建委反映、投诉。地址:广州市吉祥路93号,电话:83124863、83124963,网址:www.gac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