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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交钱,谁受益,这一天经地义的事在以往的房贷险并不成立。房贷险的第一受益人是银行,而不是掏腰包买保险的贷款人。不过,最近情况有所变化。交通银行近日宣布,在该行最新出台的个人房贷新政策中,原先客户必须购买的房贷险,现在改由客户“自愿决定”是否购买。去年10月,工商银行总行宣布,允许客户自主选择是否购买房贷险,却仅限符合条件的优质客户,而且实施的范围主要集中在高房价地区。随后,建行开始跟进,但也是局限于优质客户。目前,农行和中行仍然实行强制保险制度。
房贷险全称是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包括房屋险和还贷保证保险。房屋险保的房产的安全,如遭受火灾、爆炸、暴风等时的赔偿。还贷保证保险则是在贷款人因意外伤害而丧失了还款能力时,由保险公司向银行还款的保证保险。房贷险受到购房人质疑的主要有三点,一是保险由贷款人购买,受益的是银行。二是房屋遭受火灾、爆炸、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几率很低,而保费定价过高。三是保费的计算是按房屋全价来计算的,一套70万元的房产,即使只贷款30万,也要按70万元计算保费。
不久前,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贷款房屋保险管理的通知》,规定除经与贷款购房者协商并获得其同意外,贷款房屋保险的保险金额应以贷款金额为最高限额。对仅承保财产损失保险责任的贷款房屋保险,其保险起期应为贷款购房者取得房屋使用权之日。(黄海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