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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定向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所谓定向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是有关部门按照“四带”(带规划条件和户型标准、带开工竣工和入住时间、带销售对象、带销售平均价格和最高价格)条件招标建设,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从严控制销售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住房。
哪些人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中心城区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是于2003年1月1日以后拆迁的;(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的(申请人家庭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3)拆迁户实行货币安置的,拆迁补偿安置费中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低于25万元(申请人与配偶他处另有住房,如住房也被拆迁,申请人两处住房所得拆迁补偿安置费中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累加不超过25万元;如住房未被拆迁,其住房使用面积低于30平方米或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