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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从天津市发改委获悉,继今年1月天津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后,由天津市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的39个市重点专项规划也已全部编制完成。
“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以全市《“十一五”规划纲要》为依据,是全市规划纲要的具体化和延伸。至此,天津市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功能清晰、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包括全市《“十一五”规划纲要》、39个市重点专项规划、18个区县规划、部分行业部门规划,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全市土地利用规划和滨海新区规划。从今年起,“十一五”规划进入实施阶段。据介绍,天津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于2004年初开始启动,历时两年完成。“十一五”规划,是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之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本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五年规划,是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五年规划,也是全面实现本市“三步走”发展战略目标的五年规划。“十一五”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突出了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区域之间、人与自然,以及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协调发展,突出了和谐社会建设,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改革的成果。天津市“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涵盖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环境保护、重点产业、行业发展等诸多方面,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规划明确了未来5年发展的方向和目标,突出了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是政府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柳悦/周鸿滨/冯意)